最近服務單位出缺一個不好的退休缺,
當初眼睛被蛤糊掉、還是笨!笨!笨!
竟自請改職系平調!! (原不知是爛缺)
經過一個月退休前的交接,
才發現內情令人稱舌,
若有人檢舉會有被直送之虞,是不蓋章也會出事那種,很恐怖!!
於是後悔跟人事喊不去了,當時派令沒下來,
結果隔天後,人事說派令在昨天喊不去前20分鐘主官已簽下,
準備要跟主官負荊請罪,無奈長官出差去!
這時又耳聞人事硬要以專科學歷送審改職系,
嚇得請人事依據個資法尊重我的意願,
並請刪除專科畢業證書資料 (忘記十多年前任職有無繳交專科畢業證書)。
1.請問人事假設有我的專科畢業證書可以不經我的同意,硬要送審改職系嗎?
2.送審改職系需要我的簽名嗎??
3.假設人事送審出去,我可以存證信函去銓敘部攔截表達不願意改職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