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19-09-20 19:09:00話說年資接續,我常聽到都說離職日和報到日要同一天,但以我自己在接續的經驗其實不是這樣,因為我的離職日是假設為7/31,然後報到日8/1,這樣就可以接續了,不需要等到隔年,只是我當年考上時,聽到的傳言都說年資接續後,要隔年才會把休假接在一起,結果導致我當年休假少休,還上簽呈保留那些漏休的假,然後隔年才用掉...另外因為當年我是職務代理人,給的最高休假是21天,而我的休假年資在公務員計算已經有21天,所以休假比例計算也會影響到你當年實際的休假天數上面有筆誤:當年我是職代,最高的休假日只有14天
作者: MAXJC1124 2019-09-21 19:08:00
基本上地特的6年綁約未滿,103年以後考上高考都會年資中斷除非您是103年以前考上的現職人員,才需就原單位離職日及新單位報到日的銜接,做協調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