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出差兩天的差旅費?

作者: camelfat (天無絕人之路)   2019-07-22 10:16:20
請問 外縣市公差兩日
如果不檢據、不住宿
交通是以台鐵自強號價錢申報?
去回各一趟?
還是可以兩日都以台鐵自強號當天往返?
謝謝
作者: nazui (倒數)   2019-07-24 23:14:00
覈實報支是正解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9-07-22 10:36:00
我碰過說不行的,但溝通後,因住宿比交通還貴,才給報
作者: chpingwin (chp)   2019-07-22 11:19:00
來回比住宿便宜,我這邊溝通完還是不給報,就是要你住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2 11:43:00
交通費 < 住宿費, 基本上會計都會給過....至於住宿不給過的??? 你直接跟主會計主任溝通
作者: malowda (malowda)   2019-07-22 12:47:00
我們單位有被抓到出差2天第一天去程和第二天回程報高鐵,多報第一天回和第二天去程用臺鐵被提報局務會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2 13:04:00
給二樓,住宿是 "視必要性"每個人都有家庭,換言之不見得能夠住在外地今天一無超過住宿費用的交通費,二來也可以兼顧家庭照顧我實在很難想像有哪家會計膽敢說一定要住宿除非還有其他的情況(如早八,通車一定會遲到那種)住宿費交通費都屬於同一預算科目至於樓上這種頭尾一趟高鐵? 看情況啦像我提到的早八,你不搭高鐵趕不上,記得簽准就好不然你機關就要核給前一天晚上的住宿費跟自強號費用看來我之前待過的單位,對這一塊認知上好溝通....高鐵跟住宿都是要先簽准,不是單純打出差單這樣
作者: tgtonight (Water)   2019-07-22 14:16:00
依照規定只補助來回各一的車票(幾年前曾請教過主計總處長官,即使每天來回交通費比住宿費便宜,但囿於法規規定,除非有公務請你返回處理,不然不能支每天的來回交通費),但有沒有更新的說法就不確定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2 16:38:00
我是沒聽過啦,研習可能有這種規定..因為出差沒說 不能分 "兩天出差"
作者: pk0943 (.)   2019-07-22 18:18:00
主計同意差旅費核銷,但出事時會叫你扛。差旅費寧可從嚴解釋,否則有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
作者: chauling (chauling)   2019-07-22 21:54:00
如果自己有地方可以住宿 就實報實銷自己有搭乘的交通費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7-22 22:25:00
出什麼事? 報來回兩次的火車票,然後睡火車站這樣???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9-07-22 22:57:00
說真的,兩種情況都合乎現行規定,但您強調"不檢據"讓人有疑慮,畢竟台鐵現在不留票根,只能說,如果您沒有其他想法,那這兩種方式都可行重點只有一個--"覈實"報銷,不要住親友家又申報2天交通費
作者: cyher (瞇瞇眼兒)   2019-07-23 09:32:00
不檢據?記得這兩天中間不要去私人會友行程,否則危險...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9-07-23 12:31:00
國家就是這樣一付很忙的樣子,其實整天虛工內耗,法規曖昧不明,陷公務員不義
作者: e725752 (Paggy)   2019-07-23 15:12:00
問你家主計比較快 這裡說可以 你家主計梭不行 不是白搭嗎
作者: jackzhc911 (jack)   2019-07-27 18:53:00
這是一個政府不願正視的問題...
作者: juka   2019-08-06 23:10:00
講到這就覺得氣,主計也只給我們報第一天去和第二天回的火車錢,像我家有小孩根本不可能外宿第一天晚上回家和第二天一早去,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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