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 高雄市湖內區公所徵身障公務人員(辦事員)

作者: wenchii (!!PTT能吃嗎!!)   2019-06-24 23:22:45
職 系:社會行政。
職 稱:辦事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名 額:一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市湖內區公所。
上網期間:自108年6月25日至108年7月7日止。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
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持有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77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件辦理均可。
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須完整且含照片及自傳,自傳處不可空
白,請由ECPA人事服務網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或所在機關人事單位列印,再經
本人簽章)、現職公務員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通過英檢資格)。
三、108年7月7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高雄市湖內
區中正路二段77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及白天聯
絡電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本項甄審增列候補人
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人:高雄市湖內區公所人事室凌小姐 電話:07-699122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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