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一個特定單位專門負責流程簡化本來就是錯的
因為要如何簡化,最後還是各主管機關自行判斷
君不見歷年不論是行政院或地方政府
針對流程簡化最後的決議大多都是:
「請各機關檢討主管法規流程是否能簡化」
所以最後是否能簡化,有八成的關鍵在主管身上
流程簡化本來就是要主管和承辦在一個一個的個案中慢慢檢討改進
基本上只要是組織都一樣啦 主管的素質決定大部分
不過考試院跟人事總處對此就是裝死
一個主管法規 該修不修
一個主管實務 能推就推
以為辦一堆課程就能精進主管能力喔?
那怎麼廢物主管還是一堆?
有些 說自己經驗豐富 結果一問三不知
也有些 說自己工作認真 結果都在做無用功
要怎麼分配業務 簡化流程 讓同仁非必要不加班
本來就是主管該有的責任跟心態
所以講什麼平台提案、投書媒體 都是假議題騙選票用的
主管如果腦袋迂腐 別人講什麼都沒用
一堆主會計不就常抱怨明明法規是同一套 換個主管就可以做事方式完全不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