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事求人看到臺中市政府都發局秘書室開科員缺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一般行政
有效期間: 108/06/06~108/06/19
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並具一般行政及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 具備採購人員資
格、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基本能力。
(五) 具備以下事項者尤佳:
1.具有採購人員資格、出納、檔案管理、廳舍管理或研考相關經驗者。 2.曾服務於公務機關工作一
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採購、出納、研考、檔案管理、廳舍管理及秘書室相關庶務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小弟背景是土木職系,待過兩個直轄市的工務局,目前已取得經建行政職系,
對於採購或工程之類的業務,
不敢說身經百戰,但至少是不陌生(但是未來不想再玩工程了)。
在前幾個單位跟同事相處都還不錯,
雖然已離職,但有空還會跟前同事一群人一起去吃飯。
比較在意的是辦公氣氛跟同事相處是否融洽。
想請教有前輩待過臺中都發局秘書室的嗎??
裡面風氣是屬於很肅殺還是很歡樂?
本身因為小孩還很小,有時候需要請假照顧小孩,想知道休假好請嗎?
還有這個缺的業務會跟都發局廳舍搬遷有關係嗎?(有點抖~~~)
在此先謝謝各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