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
有關公教人員保險的用途為
1.失能給付、2.死亡給付、3.眷屬喪葬津貼、4.生育給付、
5.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以及領不到的 6.養老給付
有關公保的養老給付已併入了所得替代率的60%比率之中
跟勞工每月可以領兩筆到三筆退休金的情況不同
(三筆月退休金分別為勞退舊制、勞退新制、勞保老年給付)
以後公務員月退休金很單純就是15年平均本俸*2*60%,只有一筆
(退撫每月提撥率為本俸*2*12%,其中35%從薪資扣)
那每月從薪資扣除的公保,與從薪資扣除的退撫基金
在6.養老給付的這個部份,是不是有重疊了阿?
因為勞工可以領到勞退以及勞保的老年給付
(勞退甚至可以一毛都不從薪水扣,只須雇主提撥且不能扣薪)
公務員只有領到從自己薪水提撥的退撫基金,金額為平均本奉*2*60%
那為何每月還要提撥數千元的公教人員保險?
如果說公教人員保險有其他1~5的用途,但1及2的部分保障很少
遠遠不如商業保險的內容划算 (公保最多只給付36個月)
3及4的部分依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為雇主本來就該負擔的支出
但現行制度變成先從公保支出完雇主再補差額
這樣一來公保不就是我們拿薪水自己補貼自己
反而讓雇主逃避他應負擔的責任了嗎?
所以1~4點我覺得公保根本就是拿自己的錢補貼自己
完全沒有發揮保障的功能
再來5的部分,只有給付6成薪6個月,如果每月自提加上利息
服務約15年就要超過給付的金額了,也不是每個人都會申請生育留停
綜合以上觀點,勞工在繳勞保時主要目的也是為了退休之後的勞保老年給付
現在公務員公保已併入退休金所得替代率之中
已無養老給付的實質功能
那是不是每月從薪資扣繳的公教人員保險,費率應該要調整或停收呢?
公保的功能變成替雇主減少支出,慣老闆真的很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