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若過 軍、公、農、勞保年資合計
2019-03-25 14:13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職業年金制度各自獨立,目前只有國保與勞保年資可以併計,但勞保年金改革法案也
推「年資可攜」制度,提出將軍、公、農保與勞保年資合併計算,未來一旦勞保條例修正
案通過,勞保與軍、公、農年資也都可以相通,各行業相互轉業可望更暢通。
國保上路時,就明定可與勞保年資併計,但各自領年金。舉例來說,目前勞保年金請領的
年資門檻為15年,若勞工有勞保年資13年、國保年資二年,合計達年金請領門檻,退休時
就可以勞保13年年資請領勞保年金,以國保二年年資請領國保年金。
除此之外,各職業別社會保險制度,年資仍無法合併計算,導致勞、軍、公、農等相互轉
業,保險年資只能單獨計算。例如公務人員原本投公保,但若年資未達請領年金門檻離職
,公保年資就無法請領年金,成了年金孤兒;未來年資可和勞保併計後,就可解決這類問
題,公務人員也不必擔心領不到年金而不敢離開原職。
為因應各職域人力流動需求,二年多前啟動年金改革時,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出「年
資可攜」變革,採「合併計算年資,分別計算年金」方式,以利公教勞轉業。後來勞保條
例修正案時,新增年金年資可攜帶制度,各保險年金可年資併計、年金分計,勞保年資可
併計其他社會保險年資(公、軍、農),併計後年資滿15年、且年滿65歲時,勞保部分就
可以請領老年年金。
例如如果有人當公務員13年,再到企業做13年,公保、勞保各13年資可以併計,總共26年
,其中勞保部分,雖只有13年,原本不能領年金,只能請一次金,但因為公保勞保年合併
為26年,就可算超過15年,以13年年資請領勞保老年年金,另外13年請領公保年金,如此
可鼓勵各職業別相互轉換,公務員也可以放心去創業。
此案因為勞保年金改革法案擱置立院未審,至今仍未通過,但未來若法案過關,勞保與公
保、軍保及農保等年資互通規定也可望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