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農保放寬規定越改越好 唯獨公教砍到見骨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9-03-05 15:11:26
農委會竟然可以決定這麼離譜的法案
沒有媒體報導?
以後農保的窟窿將大到難以想像
為了選票 民進黨真的要蠻幹到底
《政治》農保適用資格放寬,配偶、直系血親可加入
2019/02/20 15:52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為讓老農有退休機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農委會放寬農保資格,
過去老農將農地移轉或出租,只有農地的土地所有權人可加保,現在只要是老農配偶、直
系血親、翁姑或媳婦等,也可參加農保,即日生效。
農委會13日發布令釋放寬農保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除了農地所有權人外,其配偶、直系
血親、翁姑或媳婦以該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參加農保,且符合該款其他規定者,可繼續參加
農保,並自即日生效。
農保保費,由被保險人負擔30%,政府補助70%。政府補助保險費,在直轄市,由中央主
管機關負擔40%,直轄市負擔30%;在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負擔60%,縣(市)負
擔10%。目前農保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為10200元,農保保險費率為2.55%。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本條例2008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前已參加本保險被保
險人,於年滿65歲且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單位協助
辦理移轉或出租,因而未繼續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參加本保險。
勞保局提醒,經農委會規定放寬後,以該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加保的配偶、直系血親、翁姑
或媳婦,符合該款其他規定者,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只要符合上述規定的農民,可攜帶
相關資料至投保農會辦理農保續保,以保障加保權益。(新聞來源:中時 王思慧)
作者: tony900845 (XDS)   2019-03-05 17:04:00
cat168就不會轉這種文 爽死這些地主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19-03-05 17:20:00
我一直覺得dog比較貼切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19-03-05 18:01:00
cat至少如實轉貼新聞(未改標題),這則新聞從頭到尾只提農保,你把標題改成這樣分明是想挑撥對立!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9-03-05 19:07:00
事以至此也不用挑撥了啦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9-03-05 20:52:00
至少沒改標題+1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9-03-05 21:44:00
無聊挑撥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9-03-05 22:01:00
一歲自耕農
作者: loking (J)   2019-03-05 22:45:00
要貼新聞就不要亂改標題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9-03-05 23:20:00
護航cat 看來真的有非公務員混進來 還不少
作者: dayno (zero)   2019-03-06 08:56:00
引戰標題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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