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書記官隻手遮天》6000萬法拍屋 半價賤賣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1-22 22:13:56
書記官隻手遮天》6000萬法拍屋 半價賤賣
2019-01-22
二至四拍沒公告 賤價標出
〔記者張文川、陳梅英/台北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駱俊勳未依法拍屋公
告程序拍賣,偽造第二、三次法拍標紀錄,日前將市價約六千萬元、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
標案,以第四拍三一六九萬元賤價標出,因標的物位於蛋黃區,法拍業者有意搶拍,卻在
一拍後即沒消沒息,再次出現時已是市價近五折拍定,無不跳腳質疑內神通外鬼,還檢舉
到司法院,台北地院立即撤銷拍定、查扣得標金,並展開內部調查。
北院撤銷拍定 查扣得標金
駱男指為了消化積案,才便宜行事,但北院指出,駱男確實未依法定程序對外公告,涉偽
造法拍文件與紀錄,也未由司法事務官即擅自主持開標,本月八日將駱男依公務員業務登
載不實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全面清查他經手的法拍案件,並將他調至訴訟輔導科
;北檢昨傳訊李姓得標人,全案除觸犯偽造文書罪外,另追查是否涉圖利、貪瀆。李男昨
庭訊後表示,不認識承辦書記官。
北檢追查 是否涉圖利貪瀆
這件法拍屋位於北市大安區四維路巷內一樓,是地坪廿一坪、建坪八十八坪的四十年公寓
。北院指出,本案去年六月進行第一次法拍,底價四八六○萬元但停拍,駱男未依法公告
第二、三拍,卻趁司法事務官請假私自用印,偽造二、三拍都流拍的假公文,因一銀經辦
人詢問駱男法拍進度,駱男趕鴨子上架,上月廿日跳過事務官的指揮,未公告即私自主持
開標。
外傳李姓投標人得標後,又獲本件法拍屋的主要債權人第一銀行以百分之百信用貸款來支
付標金,但一銀昨晚聲明表示,李男是在得標後,以得標憑證、投標金收據向一銀申請代
墊,一銀審核後提供八成代墊金,非全額代墊,也非信貸。
https://i.imgur.com/xq8veeF.jpg
台北地院書記官駱俊勳未依法拍屋公告程序拍賣,日前將市價約六千萬元、位於台北市大
安區的標案,以第四拍三一六九萬元賤價標出(記者鄭景議攝)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26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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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書記官駱俊勳(紅圈者)偷賣法拍屋並以偽造文書方式吃案,遭移送
地檢署偵辦。
最新
2019.01.21 12:46
【盜賣法拍屋】賤賣豪宅書記官 結案績效優竟是吃案高手
文|劉志原 攝影|攝影組 劉志原
台北地院爆發盜賣法拍屋案後,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經常下班後仍燈火通明,直到半夜,
本刊調查,北院日以繼夜拚命加班,是因為涉案的書記官駱建勳,除了盜賣法拍屋外,竟
是涉嫌以吃案方式減少案件量,難怪績效一直比同仁好,台北地院除了將駱俊勳以盜賣案
被告送辦外,另動員大量人力,將駱俊勳任職6年經手的案件逐一過濾,希望在最短時間
內查出結果。
本刊調查,駱俊勳今年36歲,世新大學法律系畢業,已婚,他擔任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
木股」書記官,6年期間經手案件約千件,辦案績效良好,未結案件不到別人的1成,可說
是「績優股」,但他個性獨來獨往,同事都很羨慕他的好績效,殊不知這一切可能都是假
的。
盜賣法拍屋的書記官駱俊勳遭發現後,電腦權限已被鎖,竟利用同事不在時盜用同事電腦
,開出「權利移轉證書」給得標者。
盜賣法拍屋的書記官駱俊勳遭發現後,電腦權限已被鎖,竟利用同事不在時盜用同事電腦
,開出「權利移轉證書」給得標者。
知情人士透露,駱俊勳的超高效率結案方式可能都是造假,舉凡撤回聲請狀、停止執行狀
,他都可能造假,因此案件到他手上,很快就結案,此外,他還會以併案的方式,將很多
案子,不論相不相關,都合併成一個案子,先減少案件量,再以造假方式結案,造成神效
結案的假象,長達6年的時間都未被發現。
台北地院正清查書記官駱俊勳吃案數量,下班時間仍燈火通明,加班趕工。
台北地院正清查書記官駱俊勳吃案數量,下班時間仍燈火通明,加班趕工。
書記官的職責在於協助法官及司法事務官處理文書事務,沒有裁量權及決定權,也就是說
法拍或其他民事執行案要結案,都要經過司法事務官蓋章,有少數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便宜
行事,將印章交結書記官,卻未嚴格把關,才造成書記官可以造假結案及偷賣法拍屋的離
譜事件,涉案的書記官駱俊勳除被列被告送法辦。
法拍屋拍賣前,依法要先上網並在法院公告欄公告,書記官駱俊勳偷賣的房屋卻未依法公
告。
法拍屋拍賣前,依法要先上網並在法院公告欄公告,書記官駱俊勳偷賣的房屋卻未依法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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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俊勳及他的上級司法事務官,目前已遭北院調職,考績也列為丙等,駱俊勳向院方表示
,他只是想趕快結案,並沒有其他不法意圖,並強調自己工作壓力很大,才會用造假的方
式結案及拍賣,至於全案是否涉及貪汙、圖利及銀行是否超貸、背信等不法?台北地院強
調,此案是法院發現後主動移送法辦,已進入偵查階段,若有不法,依法嚴辦,絕不護短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120inv003
這個案子太明顯了,請檢察官好好偵辦!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9-01-22 22:21:00
調到訴訟輔導科教人家怎麼快速銷案嗎?等等,駱男和他的上級遭到調職,考績列為丙等→這樣是駱男丙等還是兩個都丙等啊?如果是後者長官也太衰洨了記者內文要寫清楚啊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1-22 22:31:00
書記官涉盜賣法拍屋遭告發 到庭聲稱「想自殺」
作者: cyher (瞇瞇眼兒)   2019-01-22 23:12:00
任職六年效率超高,都未發現異常,這直屬主管不打丙才奇怪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9-01-22 23:36:00
直屬長官其實是科長不過正常來說,大家都是關注成績特別差的
作者: meaning12 (千里共嬋娟)   2019-01-23 00:06:00
表示司事官也沒在看啊,哪裡衰
作者: bursty (一拜宗師)   2019-01-23 01:52:00
章都隨便人家蓋了,吃丙不意外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9-01-23 04:17:00
在法院司法事務官不能打書記官考績,又沒領主管加給,結果出事要扛,有好處沒有,話說領主管加給、打書記官考績的科長居然沒事大院通常科長和書記官間應該還有股長吧,也沒事阿
作者: jennywalk   2019-01-23 07:50:00
照片中的就是物件嗎? 市價6000萬……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9-01-23 07:59:00
民執司事官主導業務,然後多年下來出這大包,覺得是白的嗎…
作者: conan77420 (社會派偵探)   2019-01-23 08:18:00
自己的章丟給別人不管,結果出大包不吃丙難道拿甲嗎
作者: ali210 (凡)   2019-01-23 08:24:00
多爆幾件這種的以後應該會少一些章給別人蓋的全額交割股
作者: aguey (aguey)   2019-01-23 08:27:00
打字員,也叫官也!書記…………官
作者: chingwen7066 (neverstop)   2019-01-23 08:47:00
樓上,若真的是純打字員就好了,你要來試試看做這份工作嗎?
作者: segio (初華)   2019-01-23 08:52:00
所以所謂的積案和辦理時效不該檢討合理性?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19-01-23 09:00:00
如果書記官純打字 是蠻不錯的工作啦 速記人員xdd
作者: narazaki725   2019-01-23 09:20:00
都在外包了誰還在乎打字
作者: apm50 (apm50)   2019-01-23 10:39:00
南投地院也一個書記官的父母打著他的名號詐財數千萬哦,歡迎google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01-23 12:39:00
政府絕對不敢全部外包打筆錄啦,外包行情價一小時1000元,書記官一整個月記錄費4500元,最好是有錢把全部的筆錄外包
作者: ali210 (凡)   2019-01-23 12:52:00
以為純打字的人好天真XD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9-01-23 13:32:00
司法事務官領這麼多錢結果案子不好好看怪誰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23 14:11:00
有蓋章就有責任呀,要追究到多深的問題罷了
作者: Konitz (Konitz)   2019-01-23 19:19:00
盜用同事電腦做權程證書,然後再偷蓋司事官的章?不然這權移證書也是無效的吧。併案的部分也很扯,標的不同、債務人不同這樣亂併,統計室也會發現吧?怎麼可能讓你報結。未結案不知台北平均值多高,以新北的民執平均一個月未結約240的話,一成的話不就只有24件??未用過司事官的印,到監印室也不可能用大印的。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19-01-23 19:58:00
雖然那位事務官也被打丙有些倒霉,但如果真的把自己的章給書記官的話,自己推卸承辦股的監督責任,也不意外了1
作者: FrankChaung (~~~~)   2019-01-23 21:02:00
實情通常沒有新聞寫的那麼簡單,靜候北檢偵查吧…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9-01-23 21:26:00
這不是應該要直接免職才對嗎?
作者: barkids (solar)   2019-01-23 21:29:00
嗯...這個便宜行事...得好好查查!
作者: meaning12 (千里共嬋娟)   2019-01-23 21:53:00
新聞寫錯了,沒有一成那麼低,大概平均或再低一點
作者: goodbearz (燕子湖煙雨斜)   2019-01-24 09:47:00
調職?我們國家果然沒有懲戒法這種事情直接停職了阿 誰跟你調職沒有檢察官先起訴機關首長圖利嗎?
作者: carsonsai (carson)   2019-02-08 10:50:00
訴輔替代役表示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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