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四等一般民政問題

作者: tractperson (TIGER)   2018-12-20 11:16:20
小弟後天就要到單位報道(分發到台東)但我是洗腎患者需要一個禮拜固定三天到醫院(246
晚上),目前打算住在台東市醫院附近每天通車上下班
我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
我不是身特上榜的像我這種狀況(領有身障手冊,需要固定去醫院)有需要一開始就跟主管
報備討論嗎?我只需要在我去醫院的這三天能準時下班
像我這種狀況陸續會面臨什麼問題?
作者: tractperson (TIGER)   2018-12-20 22:10:00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小弟安心許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0 22:22:00
然若你的單位已經有身障特考的,可以很安心的 "閃人"因為,有你進雪屋綁六年,機關要擋身障翹頭沒啥立場了..:D
作者: Meloby (美樂比 ≧▽≦/)   2018-12-20 21:03:00
保重身體,請一定要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2-20 15:58:00
你不是身特,但是有身特的價值,機關省去繳身障代金了你要記得跟人事講這件事情..
作者: cw6048 (11111111111111111111111)   2018-12-20 15:12:00
就明講,都有手冊了又不是影響上班時間,只要求準時下班,相信不會刁難你的。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8-12-20 12:02:00
保重身體
作者: andykiki (從心,重新。)   2018-12-20 14:39:00
保重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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