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申請交通技術銓審認定被打槍2次,還有什麼救濟方式嗎?
曾想過考試院的院長信箱、銓敘部的部長信箱、去考研究所~
不知道還有沒有什麼其他方式可以試的?謝謝各位~
一、簡介:(認識我的請不要認親XDD)
92年,運輸管理系,大學畢(所修科目是可以考交通技術的),
95年普考交通行政,期間沒申請銓審交通技術,直到107年要申請時,才知道
辦法已改了,不能以修習學分去申請~QQ,而系名也不是說改就改的...
二、申請交通技術銓審認定過程:
107年中始著手申請(2次,均有先電詢敘敘部及單位人事討論),均以…學系名稱
與交通技術職系名稱不同,且非屬學系名稱性質顯而易見與交通技術職系性質相
近…為由,無法依調任辦法相關規定認定具有交通技術職系之專長。
(一)第1次申請,只簡述狀況就寄去申請,結果如上。
(二)第2次申請,有附成績單、銓審函、派令,理由如下,結果仍如上,嗚嗚~
※申請簡要:
1.以公務人員考試之交通技術應考資格規定「…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
校…運輸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佐證畢業系所與交通技術
相關。
2.以成績單之修習科目,再次佐證畢業系統與交通技術相關。
※函復簡要:
1.應考資格之交通技術職系,尚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等其他學系,非依調任辦法
所定顯而易見與交通技術性質相近,…尚無法以該學系認定。
2.根本不看我修了什麼科目,還是只看學系(運輸管理系),就說非屬名稱性質相近
者,尚難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