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小學校校護兼任出納業務問題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6 09:44:00
大家好:
我們是離島的小學校,班級數6(國小)+1(幼兒園),學生人數約90幾位。
之前出納的工作原本一直是由校護兼任,但是新校長來之後交由教師
(兼導師)兼任,因為出納要開支票、跑郵局以及做薪水等等的事情,
但是該教師平常要上課、帶班,寒暑假也不在,導致很多款項都會比
較慢才處理,雖然我已經多次跟校長建議給校護兼出納會比較好(我是
幹事兼人事主計),可是校長一直堅持[校護兼任出納]這件事是違法的
想請問一下各位學校是由教師還是校護兼出納的情形?另外有沒有教師
不得兼出納的函釋或規定呢?(因為我們縣府教育處今年有發過校護不
得兼出納的公文,但是我們鄉內所有的小學都是由校護兼任,其他鄉
比較小的學校也幾乎都是),感謝各位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8-10-26 10:44:00
人家縣府不是已經發公文了嗎…就不能兼啊。。
作者: AJCole (AJCole)   2018-10-26 10:48:00
校護兼辦行政恐怕都有爭議,何況是要當出納.....出納可以考慮給兼行政老師,或純科任,帶班來接,時間是有點卡沒錯~
作者: cofer (cofer)   2018-10-26 10:59:00
校長應該怕校護外出時,小朋友剛好出事,這樣責任就..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6 11:23:00
因為目前兼任出納的是初任教師又帶高年級,時間真的有點卡看來可以建議校長給兼行政老師或是純科任看看!!感謝各位!!給1樓,就是因為縣府這樣發,但是本縣小學校都這樣做,所以不知道強制性如何(有沒有到違法這麼嚴重)?還是只是建議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10-26 11:35:00
你都說縣府規定校護不能兼任出納,為什麼還要建議校長讓校護兼任,別人做錯的事,不代表自己也可以做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8-10-26 11:41:00
推上去給校長,問他能否協調要另一個教師來兼啊!這個是校長要去協調,不該你當壞人。。阿如果大家都要推給初任教師,那就一起都來慢幾天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6 12:12:00
確定是 "不得" ,還是 "不宜" ???兩者差很多好嗎???先確認一下公文好嗎?
作者: ea9715234 (雞蓉玉米湯)   2018-10-26 12:41:00
當到老師了還不會守規矩啊?不知道怎麼教學生呢 呵
作者: fisikiki   2018-10-26 14:57:00
教育部有發函 用辭是 "校護應避免兼任其他職務"google"校護兼職影響學生照護 教部重申不得兼任" 可找到
作者: peace0721 ( )   2018-10-26 15:07:00
校護本來就有他原本健康中心的業務 學生如果有萬一校護不在 這個責任很難擔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18-10-26 16:20:00
有看過校護兼午秘的....
作者: doudoulon (當天空落淚)   2018-10-26 16:35:00
人家都發公文了 你還要在那邊說別人都是怎樣怎樣 要不你直接調離那裡就好啦
作者: ysz0000 (建林)   2018-10-26 16:40:00
推工作最會 還衝康校護zzz你這種人當老師 真的很糟糕喔看錯 你不是那個老師
作者: edwar9154520 (八八八)   2018-10-26 17:08:00
校護兼出納 你要不要多想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6 17:38:00
都講 "應避免" ,不是 "不得" 好嗎????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18-10-26 18:24:00
都是爽缺啊!還想更爽啊?
作者: petts (弘)   2018-10-26 18:28:00
推工作沒關係,但公文就說不能兼,你就推給初任教師,不然你就自己兼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6 18:31:00
樓上某些大哥沒看清楚內文,不要那麼那麽激動,小弟不是那位老師!我在學校是幹事兼人事跟主計,其實沒有很爽....
作者: ncnuboy (無)   2018-10-26 18:48:00
笑死,一堆人文不看完就砲!
作者: chichimin (123)   2018-10-26 19:05:00
政府不重視,底層無奈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6 19:10:00
另外想說其實沒有推工作的問題啦!小學校人少其實大家業務都很雜,而且校護自己也很想繼續接出納,離島交通不方便,寒暑假老師不是想回來學校處理就回的來,所以有時候ㄧ拖就會拖好幾天!@@
作者: mslowkey (紫手環)   2018-10-26 19:15:00
跑外面可以請別人跑,薪資用系統跑,匯款現在銀行有網路匯款透過憑證付款,少開支票,要多思考如何分工合作或減少行政負擔,把工作分給校護也不是長久之計。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6 19:17:00
也是!謝謝樓上給的建議!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8-10-26 19:22:00
你幹嘛統自己人...
作者: d10191027 (髒小貓)   2018-10-26 20:05:00
小心被有心人特別去查……
作者: maymayya (別這樣對我)   2018-10-26 21:17:00
就是覺得校護沒有寒暑假啊,但請你們校護外出辦事的時候記得找職代唷
作者: metta ( )   2018-10-26 21:19:00
既然縣府有說不能兼就別了吧,你不知道下一秒會不會出事
作者: maymayya (別這樣對我)   2018-10-26 21:21:00
小孩出事是一瞬間的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26 23:45:00
小孩出事歐? 1.有110 可以打, 2.要是大事,還有導師不要把校護形容得這麼神,好像不在,全校孩子全掛光光要是覺得校護很重要,不能離開,那很簡單把所有不需要離開就可以辦的業務,全給校護經辦像原PO的業務,就整個轉給校護去經辦就好校護兼人事,要不要跑外面? 兼主計,要不要跑外面?都不用......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8-10-27 00:23:00
校護不得兼行政工作 是教育部通函全國定調的政策私下若有校長違反 被檢舉就顆顆囉! 沒人檢舉就沒事囉某些護理人員不想兼行政工作 透過護理協會去吵兼職正當性但有護理人員是想兼任的(主計、人事) 因為可以領主管加給最後搞成 表面上沒兼行政 實際上卻要打雜 連主管加給都沒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8-10-27 00:33:00
校護沒有很重要,但是出事時沒有他誰願意替他擔責任?而且照這樣說還要分職系作什麼?反正考進來都亂用啊!(就算以前一直這樣不代表這樣是對的啊!
作者: akizut (阿庭)   2018-10-27 03:28:00
小孩身體不適,導師是會什麼,119來也要一段時間,校護是有待在學校的必要性校護平常可能不重要,但學生身體不適跟意外傷害,校園內誰敢說比校護專業
作者: toothfairy (怦然心動)   2018-10-27 03:34:00
出事時可以叫救護車,但等待時導師會處理嗎如果不想兼出納也推的合理些吧...一定有老師更適合只是你敢提嗎XD
作者: forget3344   2018-10-27 11:25:00
偏鄉離島 幹事人事兼主計明明就很爽 除非能力很差找最菜的正式教師做 你是不是跟老師關係不好跟老師關係打好 尤其是出納 互相幫忙 有時可以幫忙跑腿 這樣業務好推動公務人員在學校就當作自己是工友 不要以為兼主計人事就是主任 否則你會很難過日子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7 15:55:00
給樓上,這篇沒有要跟你討論幹事兼人事主計工作爽不爽工作能力強不強好嗎?是在問校護適不適合接出納等行政工作,另外出納業務是校長決定要從校護換成老師,這跟與老師關係好不好and是否要把自己當成工友還是主任有什麼關係?大大是否回錯篇了?!
作者: kyle0130 (憲哥)   2018-10-27 16:03:00
都發文說不要了 就不要管其他學校怎麼做了吧...
作者: shilan (阿龜)   2018-10-27 16:11:00
有唷!上面有人提供一些不一定要由校護兼辦的處理方式可以參考還不錯!
作者: hebe620 (好樣的!兄弟)   2018-10-27 16:55:00
小校行政真的很辛苦,編制人力少,要兼很多業務忙不完,還要被外行人冷嘲熱諷。您辛苦了!
作者: forget3344   2018-10-27 20:39:00
抱歉 出發點有點不同 其實就出納的問題 我知道你很想加快行政效率 但是小校出納以你情況看就只能找老師了想辦法巴結一下出納老師 遠端作業 蓋章的問題可以有很多方式變通 參考看看 抱歉了
作者: hebe620 (好樣的!兄弟)   2018-10-27 21:45:00
推樓上,不同觀點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作者: szuchi0912 (chi)   2018-10-27 21:52:00
我記得校護不能兼出納的,你們幹嘛不找科任兼?校長很明顯就不想,你幹嘛沒事找事做?
作者: waa006 (賣問阮A名)   2018-10-27 22:32:00
最好校護一輩子都不請假
作者: excellentchi (夢想的輪廓)   2018-10-27 23:32:00
的確違法阿~生命安全比較重要,專業不同
作者: shawjai (111)   2018-10-30 13:36:00
中央(教育部)就已函文重申校護不得兼職,要落實專業本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0-30 19:10:00
樓上,我已經打臉這句不得兼職 好幾次了...你還來???我再說一次,請把公文拿出來不要把公文特別切掉 "人事與主計" 這五個字....明明公文是寫 "不得兼任 人事與主計"妳們還有本事扭曲成 "不得兼職" ???
作者: shawjai (111)   2018-11-05 11:20:00
樓上你可能才自打臉,懇請問你手邊是民國幾年公文??字號?公文後面還有一句”亦避免兼任其他職務,致影響學校衛生"這在google都找尋的到公文,請您亮出您中央給的公文大家瞧出納不就是其他職務,不然它是甚麼?校長決定你要就找他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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