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少給的休假是否要不回來了?

作者: nisa5566   2018-09-06 13:06:44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pencilchiu (中山。西灣)》之銘言:
: : 人事室簽文,因人事室承辦人計算錯誤,
: : 104年度溢領之7天不休假加班費須繳回。
: : 隔週又發現102年度少給7天休假,
: : 但人事室口頭告知年度未休之休假不予補發。
: : (因102年度的應給休假日數為14天,故沒有請錢的爭議)
: : 請問真的無法爭取補休嗎?
: 可以....一拼
: 不過,大概至少有人要吞一支申誡吧...
: 簽出來,首長裁示給你補休
: 勢必順道追究行政責任...
: 這支申誡,也應該會造就某個人甚至兩個人考績乙等.
: 你,這把火,玩得起嗎???
說到失職人事
幾年前剛考上某機關,準備結婚,想確認婚假
當時雙方長輩看的日子,
當時雙方長輩看的日子,
認為隔年1月某日日子好,
屬意我們該日登記結婚。
但登記日仍在實務訓練期間
我們夫妻打算隔年3月中後,婚假出國蜜月
(出國時已結束實務訓練)
為確認婚假計算,12月某日致電該機關人事處
請教婚假日數計算是以「結婚登記日」發生時起算
還是「請假時」開始算
兩者就是5日與14日的差別
為求慎重,特別找正式科員詢問
該員電話中回復應以請假日計算,即為14日婚假
於是我們夫妻就開始訂捷奧之旅的旅程
然後到了隔年2月,準備要請婚假時....
人事處另一科員表示:
依中央函示,我的情況僅能於實務訓前請畢婚假,
並且僅有5日婚假,實務訓如未請婚假,
實務訓後自動歸零。
(函示並表示此已網開一面)
然後當初電話答復的科員只能跟我道歉
我們夫妻含淚退掉原訂的捷奧旅程,
被迫在228連假前(只剩1週)找好新的蜜月地點,
不然婚假就要飛了!
當時也考慮過3月請事假去捷奧,
主管語重心長告訴我不要,
未來商調或是升遷大家都會看差勤決定評分,
公務生涯還長,想清楚....
後來只好吞下去.....乖乖228連假+5日婚假度蜜月
有懲處嗎?我是沒聽說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13:20:00
依照你的結婚登記時間點,機關有"少給"一天假嗎??依照你的結婚登記時間點,機關有"少給"一天假嗎??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8-09-06 14:10:00
是以登記日起算,但還是要給你14天才對,實務訓請超過5天婚假只是延長實務訓練期間吧?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超過這期間就要簽准首長同意展延而且您請假的時候早已過實務訓了,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耶…有請專業人事人員分析有上網找到函釋了,只能說傻眼@@真的很慘…實務訓練期間不是人的概念= =
作者: Amadeus1008 (穿越幸福的大門)   2018-09-06 15:22:00
只能說登記的時間不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9-06 17:06:00
登記只是手續,好日子請客歸請客,登記另外往後找時間兩人一起去辦就好,不用一定跟正式婚宴活動綁在一起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8-09-06 20:35:00
人事不醒人事很正常建議要多問幾個尋求最大公約數
作者: HYDE1986 (足球就是我的呼吸)   2018-09-07 17:53:00
我們家的人事也是閉眼蓋章、有會簽意見不寫直接退我文,問他人事規定也不懂,真是文組廢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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