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被當小偷上吊自清 警辦案草率判休職1年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08-30 10:16:05
男被當小偷上吊自清 警辦案草率判休職1年
建立時間:2018/08/29 15:48
新北市男子陳建國4年前被起訴涉犯超商竊案,他堅稱清白,憤而留下遺言表示:「買一
個東西,被人當賊,我真不甘願!」並上吊身亡,監察院受理陳家陳情,調查認定承辦本
案的檢警均有過失,通過彈劾後分別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
會今判承辦警員粘峻碩休職1年確定,起訴檢察官詹騏瑋仍由職務法庭審理中。
本案起因於陳男(54歲)被控於2013年6月26日深夜11時許,在板橋區一家超商涉偷走價
值台幣686元的網路遊戲光碟儲值卡,得手後騎腳踏車離去,取出儲值卡把光碟棄置巷道
水溝裡。
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竊賊是一名頭戴鴨舌帽、黑色眼鏡,身穿短袖深色上衣、
深藍色牛仔褲、穿夾腳拖的男子,隔天循線找到正在網咖的陳男,他正好在玩遭竊光碟的
同款網路遊戲。
當時靠著工作積蓄過著半退休的生活的陳男,堅稱沒有行竊,但被送辦後,新北地檢署認
為陳與竊賊穿著相同,又有遭竊超商的店長指證歷歷,2014年4月起訴陳涉犯最重可判刑5
年的竊盜罪嫌,陳隔月上吊身亡,留下「買一個東西,被人當賊,我真不甘願,我希望社
會一些公義人士替我申冤」等遺言。
新北地院一審在第一次開庭前,從戶籍資料查出陳男已歿,仍同意陳男家人與律師請求開
庭,陳男姊姊當庭播放陳男手機遺言錄音,淚控超商店長認錯人,誤認死者是竊賊,檢警
又沒詳查陳男與竊賊衣著有帽子圖案、髮色、衣色等5大不同,讓她們痛失至親。
一審法官遺憾陳男沒給自己一個機會,讓法院查明真相,因為檢方起訴不代表有罪,若陳
有冤屈,會還他清白,蒞庭的公訴檢察官也對陳男家屬致意:「請節哀!」該案最後因被
告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確定。
新北地檢署當時回應,本案有監視畫面、陳男手機訊號基地台位置與遭竊超商店長的明確
指證,檢察官已盡最大努力查證。但陳男家屬不諒解,多次陳情,經監察院調查,今年6
月認定承辦本案的警員粘峻碩、起訴檢察官詹騏瑋處理不當,通過彈劾並分送職務法庭與
公懲會審理。
其中關於粘峻碩部分,監院列舉的疏失包括警詢時先入為主,未提示贓物翻拍照片給陳男
辨認,在照片說明欄註記陳男警詢筆錄所無的內容,起獲疑似失竊遊戲光碟包裝空盒,未
依法扣押及製作勘驗筆錄、也沒依規定保管存放,未深入查證陳男所提不在場證明,且隨
案移送的翻拍照片,有3分之1高達6張照片錯植時間,有誤導檢察官心證之虞等。
公懲會審理認為,粘員未秉持客觀中正立場,摒除成見,審慎探究案情,勤勉細心查證,
又未將陳男所提不在場證明供述記明筆錄,輕忽被告權益及對被告有利情形,且草率誤植
多張翻拍照片時間,衍生陳男自殺身亡的不幸事件,損及司法公正形象及警察良好信譽,
情節非輕。
但公懲會也認為,粘員當時初任警職僅2年餘,工作表現尚佳,加上超商店長在警詢時指
訴歷歷,陳男又警員所問的「下午23時」誤為「下午2、3時」,致未能立即澄清事實真相
,影響粘員辦案心態與思維判斷,因此判決粘員休職1年確定。(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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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07YN5wi.jpg
陳男當時在統一超商消費(上圖),衣服顏色與全家超商竊賊不同(下圖)。資料畫面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29/1420188/
作者: jjer (CCC~)   2018-08-30 12:39:00
那法官不就。。。
作者: HuntBear (獵熊)   2018-08-30 12:56:00
跟法官由什麼關係嗎?
作者: askker (askker)   2018-08-30 13:15:00
一樓分不清法官跟檢察官的職責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8-08-30 13:44:00
法官沒辦到案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0 14:42:00
樓上,有歐,本案破例有進法庭,最後讓各方陳述之後由法官裁定的第五段有寫.....換言之,本案法官也很惋惜,本來這案子若整個上法庭這些瑕疵到爆的檢方起訴資料,會直接判無罪當事人就用不著以死明志而檢察官若認真查案,也不需要將案件起訴警察若認真調查,讓正確資料給檢察官去看,也不會起訴換言之,案件有起訴,起訴期間當事人自殺,法官收到案件調查資料,發現當事人已死,本可直接不受理但當事人家人及律師請求開庭,所以才同意開庭,來打檢警臉
作者: hamletgress (快樂無價)   2018-08-30 14:51:00
最近那幾件被判冤獄的法官,後來沒有任何人出來道歉呀!高院法官還說希望你的犧牲能促進司法改革,用別人的人生來說嘴,他怎麼不犧牲一下自己?
作者: ksxo (aa)   2018-08-30 19:34:00
解析度很重要
作者: abelexam (做一行怨一行)   2018-08-31 00:00:00
HERO2也有演到嫌疑犯死亡不起訴,受害者父親不甘心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8-08-31 00:53:00
老實說如果被告沒死,法官一定會判無罪嗎?我也很懷疑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07:20:00
法官講幹話罷了,別太當真
作者: larle (岌岌可危)   2018-08-31 09:42:00
明明沒事卻被當有罪起訴 沒來由的要為自己的清白出庭即便沒走上絕路 心中的委屈也不是旁人可以體會的!!!如果證明無罪可以讓任意認定他人有罪的司法人官受罰我相信會有更多人選擇捍衛自己的清白
作者: asdqw (wqdsa)   2018-08-31 12:48:00
司法改革接地氣
作者: privateeyes   2018-08-31 23:14:00
這個就很標準的辦案綁績效下的產物啊績效=錢 而且以這些領有各式加給的司法人員來說績效好壞可能就是一年差10幾萬的收入 更何況還有涉陞遷 所以很多「正義職業」為了績效什麼髒事都幹得出來法官不起訴不一定是恐龍 而是還被告清白啊檢警警調廉 共同製造的冤案可不算少PS:最後被罵的都是法官 上面這些亂搞的都沒事...
作者: nadesicomx   2018-09-01 14:44:00
草菅人命,國之將亡。
作者: skyccc (sky)   2018-09-03 06:38:00
被害人指證並報案,不然要警察推諉?還是吃案?有人就是堅持要告不然能怎麼辦?偵查主體的檢座哪去了?出來扛的都是警察跟法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3 14:36:00
樓上,還是建議看懂全部吧...."職權調查"這四個字很難懂?尤其是本篇倒數第三段開始要是真還是要細節,就直接去公懲會翻....http://tpp.judicial.gov.tw/?newsType=2&SEQNO=362810不要也同樣犯了先入為主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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