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兼職不要以為簽准了就沒事

作者: justinXD (Justin)   2018-05-12 19:57:43
民進黨拔管案
仔細看了一下現在行政院堅持管兼職違法的部分
說管偷中閔跑兼職
但我仔細一看
感覺根本沒什麼問題呀:
2017/4/28 台哥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獨董
2017/5/2 管中閔送出『台哥大獨董職務簽辦表』
2017/5/3 台大財金系系務會議通過兼職申請
2017/5/17 楊泮池校長簽辦同意
2017/6/14 台哥大股東會選任管中閔為獨董
媽啊 兼職已經機關簽准才就任
還有事
在吵的所謂台大10月才回函
那也是台大跟台哥大之間的事情不是嗎
所以台大回函慢=管違法=現在不能當校長
這到底是哪招?
台哥大是私人企業
我要不要聘用誰是我家的事情
管中閔簽准兼職=獲得台大核准的行政處分
他個人也沒問題
硬要雞蛋裡面挑骨頭
是可以質疑台大在一貫程序簽准的時機
但也要通案處理吧...
這是不是告訴所有公務員
循程序機關簽准 你不要以為就沒事了
哪一天不合黨意擋到路
你還是準備被清算
作者: cps001 (阿鵬)   2018-05-12 20:45:00
建議先辦黨證,兩黨各辦一張以備不時之需。
作者: polarfox (狐狸)   2018-05-12 20:46:00
這告訴我們「無恥近乎神勇」的道理
作者: viral77321 (異戊二烯)   2018-05-12 20:54:00
沒有台灣價值 就是該死(誤
作者: swilly0906 (史威利哥哥)   2018-05-12 21:03:00
基本上這是台灣價值問題,跟有沒有兼職都無關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12 21:17:00
管爺台灣價值不足,結案...
作者: jjer (CCC~)   2018-05-12 21:26:00
你不是真正的台灣人,真正的台灣人要為台灣而戰
作者: VegasThu (魯迅輕輕飛...)   2018-05-12 21:43:00
拔管跟文化部審查二件事讓人看到我們政府玩法程度之高
作者: skywinner   2018-05-12 21:59:00
政治問題你拿來當法律思考 你當真的嗎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5-12 22:41:00
反正再次換黨執政後,就會成立真調會啦,到時等著看好戲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12 23:08:00
這樣的話,沒發函的東西只有簽准都不算數...恐怖
作者: goshfju (Cola)   2018-05-12 23:41:00
台灣法律訂好玩的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8-05-13 00:04:00
垃圾政府的垃圾官員說你是違法的垃圾,你就是垃圾
作者: thebestone (最佳代言人)   2018-05-13 00:09:00
觀念跟信仰不足,快儲值臺灣價值(Value of Taian)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13 00:11:00
樓上是泰安價值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8-05-13 00:12:00
行政院說你違法 你就違法
作者: thebestone (最佳代言人)   2018-05-13 00:31:00
G然少一個w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8-05-13 00:32:00
dpp說的話就是聖旨 就是法律
作者: Convict5566 (罪i5566)   2018-05-13 00:39:00
泰安價值XDDDDDD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8-05-13 00:49:00
顏色對就沒事
作者: hune (無)   2018-05-13 00:55:00
你今天不弄死他 他明天就弄死你 政治就是如此~阿扁跟馬囧都體驗過了
作者: princetamaki (晴空的赤臘角機場)   2018-05-13 01:11:00
泰安價值XD
作者: ksxo (aa)   2018-05-13 02:52:00
通常跟機關申報什麼東西 對方常常會回一張予以備查然後公文有的還會寫只是程序上書面上沒問題 而非實質上無過失 如果有違規行為仍須負責等等 反正都有操作空間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13 07:30:00
這案就很明顯沒黨證無法儲存台灣價值真想知道教育部同仁寫出那張完全沒法源又自稱非處分公文的感想
作者: brag (自誇)   2018-05-13 09:18:00
不意外!鬼島法律像月亮![新聞] 公務員收賄4000萬改判無罪
作者: da19910721 (DA)   2018-05-13 10:31:00
純粹討論法律問題,外部單位發文來,簽首長核准但未發文,就等於未正式同意吧。 但內部單位當然簽准就有效力。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13 10:39:00
現在鬧大的事情是申請兼職的人自己簽報並獲校長同意如果同一個標準的話,這些借調應該也都有問題https://nownews.com/news/2752191反過頭來就要問,是不是校方行政拖太久才回公文的問題記得沒錯的話,臺大回文也是用追認的方式處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13 11:43:00
民進黨徐果永說已經政務官不是去營利事業任職不能相提並論XDD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5-13 12:21:00
申請書上寫明雙方要簽產學合作契約才能就任
作者: CL7 (123)   2018-05-13 12:21:00
所以一個黨只能讓它執政四年
作者: gcnet (gcn)   2018-05-13 12:28:00
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單位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契約為兼職生效的必要條件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5-13 12:41:00
如果上面的是法律明文規定 那就真的違法無話可說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13 13:05:00
那就快抄了臺大140+位教授,快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5-13 13:09:00
所以校務會議決議理所當然.. 不然要大家一起死嗎?還記得國科會案被告的眾多教授嗎?別鬧了.. 老師不一定懂法律 只懂得逃命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5-13 13:13:00
g大能PO出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的網址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8-05-13 13:25:00
管還有個護身符,臺大似乎有台哥大股份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0281所以gcnet說的原則是哪一條?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對吧?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政府或學校持有其股份者。
作者: qize1428 (倫)   2018-05-13 13:59:00
我以為兼職是指在中國那個
作者: a172706 (a172706)   2018-05-13 19:50:00
台大回函慢是因為中間隔著暑假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8-05-13 21:43:00
暑假的時候大學的行政人員有跟著放假?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8-05-14 00:12:00
我看了一下銓敘部發布的資訊統計至去年五月 就有超過1500名公務員因兼職而被處分42人因情節重大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 推出之後 據說有顯著改善到底具體多顯著?我也很想看資料先不看管案 重新檢視全體公務員兼職的狀況 比較切身
作者: famas2200 (喔!)   2018-05-14 00:24:00
吳音寧什麼都不會年領507.5萬元,普通公務人員年薪不到百萬元走在路上就被罵米蟲福利被砍還不開放兼職
作者: sim2347 (快樂最重要)   2018-05-14 06:55:00
無恥勇表示:秦檜都能用莫需要殺岳飛了,林北現在只是要你下台,就不能給點面子嗎!!上面的壓力很大啊,管不死就是我死了。
作者: Redchain (水光瀲灩晴方好)   2018-05-14 07:43:00
我第一次看到回覆公文寫得跟法院判決書一樣又臭又長又沒重點,能拖那麼久應該也是歷經各層級修修改改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8-05-14 08:51:00
另一個當部長的更扯都沒事呀後面比較晚的那個函有往前追朔時間,金管會都說這沒問題頂多就是這段期間開的會有效力問題,但那是台哥大那邊的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14 11:33:00
公文晚回,生效時間壓回,是常態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5-14 12:29:00
有點像是「效力未定說」
作者: encoreg57985 (@@)   2018-05-16 19:23:00
都溯及生效 應該不會有效力未定 另外其他教授包括吳茂昆兼職事業都有簽產學合作? 很多教授都違法 怎不通案辦理 姑婆勇少雙重標準 太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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