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二十幾年前驗收紀錄成為了判刑的依據!?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8-05-12 00:33:14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34196
...
2.被告邱炳文(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工程員,為本案工程承辦人)未按圖監工、
負有遷移管線義務,卻疏未作為;被告楊宗仁(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副工程司)
於初驗時疏未發現排水箱涵末端有3支石化管線包覆於內,即表示初驗合格,違反作為義
務,有驗收疏失;被告趙建喬(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於驗收時疏未發
現排水箱涵末端有3支石化管線包覆於內,即表示驗收合格,違背作為義務,亦有驗收疏
失。
3.被告邱炳文、楊宗仁、趙建喬可預見系爭3支管線得輸送石化原料如「丙烯」等物,且
可預見石化管線不辦理遷移會造成管線腐蝕、輸送物外洩。
...
大家怎麼看這個法院的判決?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8-05-12 01:07:00
不辦大官,拿小吏頂罪
作者: ksxo (aa)   2018-05-12 01:12:00
當年如果有任何可辯解的理由也忘了而且找不到了吧拿歷史紀錄來入罪很容易 但當事人要辯解就難了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8-05-12 01:13:00
真可憐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5-12 06:30:00
真心覺得做驗收採購的人衰小 沒多錢卻多一堆責任
作者: BPM88 (BPM)   2018-05-12 06:47:00
雖死,驗收是抽驗,對自己看到,有驗到的負責…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5-12 07:12:00
法官也認為過從下計,功從上獎土木類科大概又要年年缺額了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8-05-12 07:13:00
高市府秘書長算小吏?
作者: kming327 (johan)   2018-05-12 07:37:00
很多地方都這樣
作者: jennywalk   2018-05-12 07:40:00
離譜
作者: romanmin (腦筋急轉彎版在那?)   2018-05-12 07:58:00
領沒多少錢,責任扛一堆.....這就是刁民口中爽爽的公務員...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8-05-12 08:41:00
這個case企業的基層到高層也有被判刑 真的不要講那些推卸責任的話難道出包就只有業者該死 主管公務員都該免責?不要搞笑了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12 09:17:00
現在不都寫隱蔽設施由建造負責
作者: colbert0626 (小華)   2018-05-12 09:22:00
這秘書長是現在的職位,當年是跟你我一樣的承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8-05-12 09:37:00
這審判長顯然任事用法有誤,到高院就會翻盤變無罪了,免驚大法庭制趕快通過實施吧,一堆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學人家當什麼法官?
作者: talllyes (小凱凱)   2018-05-12 09:57:00
雖然當初只是個小承辦,還好現在已是秘書長,之後應該無罪XD但我覺得當初的主管要付更大的責任才是
作者: yasorcerer (囧興~)   2018-05-12 11:15:00
覺得衰爆 但不敢明講 因為受災戶更衰
作者: s15512207 (MarySai)   2018-05-12 11:54:00
那如果當初初驗時確實沒有那3支管線而簽准,結果炸了出現那3支管,這樣要算誰倒楣?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8-05-12 12:50:00
土木這樣辦工程採購 薪水比業界低 退休金又被政府惡搞責任無敵重還要30年平安無事 這怎麼可能招得滿阿
作者: shangchin (落在肩頭的狼煙)   2018-05-12 13:15:00
這篇可以轉土木板嗎?請問誰能幫忙轉,我的是手機版無法轉我也很納悶依據規定,管線不得穿越箱涵但是某些公司會在機關完工後,自己跑去施工把管線設置箱涵內監工跟驗收官怎麼會知道有人後來跑去偷安裝呢?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18-05-12 17:46:00
真的很恐怖也
作者: ksxo (aa)   2018-05-12 17:59:00
你業者拿百萬到億元 說只有業者該死? 不然委託監造委託假的?出了事要拉承辦人一把 承辦人手上可能好幾個案同時發包又不可能整天在某個工地 其他的案都不用進行了
作者: jennywalk   2018-05-12 18:24:00
照這樣說。隱蔽設施跟未抽驗不份難不成過了20年。還要由當初小乘辦負責?
作者: nickyfristar (nicky)   2018-05-12 21:41:00
就已經灌漿完,隱蔽在裡面驗收官全驗也看不到啊~乾驗收官屁事喔
作者: shinlunftp (shinlun)   2018-05-12 22:39:00
低能法官
作者: josephgau   2018-05-13 00:46:00
主驗人假如當時全驗就負責啊,若是抽驗的話那還有理由
作者: s15512207 (MarySai)   2018-05-13 02:05:00
那如果當時全驗就沒有呢?簽準後誰負責?搞到後面還是弄到承辦啊跟主驗人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8-05-13 08:03:00
我比較好奇當時的驗收制度是怎樣,跟現在一樣主驗、監驗、會驗、協驗、驗收前會先開會清圖、研擬驗收方式嗎?
作者: josephgau   2018-05-13 19:30:00
那個年代大概.....廠廠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18-05-19 08:02:00
這種風氣,何時會改,上層才是主導卻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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