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機關開會得否提供便當給立約商?

作者: kknest2001 (kknest2001)   2018-04-04 01:09:33
請教板上先進
本單位主計說,機關召開會議時提供的便當,與機關有契約關係的廠商,不能核銷廠商與會人員的便當費,我在三個單位服務過,還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法,主計也沒有依據,只是新主管說機關有給廠商價金了,所以廠商要自己準備便當?心裡疑問,機關也有給委員出席費,是否也無需準備委員便當!
請問有其他單位也碰過嗎?有相關解釋令或法條嗎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4 01:32:00
改簡餐核銷如何???給不給便當,就看你們怎麼簽,對吧???請將稱之為 "誤餐費" ,ok ?要是貴司主計這樣講,你就問他"那要不要符合勞基法"開會四小時給半小時休息,中午用餐時間會議中止大家各自用餐,下午一點再繼續開???你只要反過來問,那廠商不就沒有義務陪你們開會到中午?今天便當的立意是"你誤了對方用餐時間,所以給個便當"所有的便當,本質上都要帶有"誤餐"性質,才能簽出來...不然,照這個論點,那....你我都有領薪水,為何研習還可發便當??? ^_^這個主計腦袋,就跟上幾篇在問優規的內位,沒什麼兩樣..."那位"
作者: jackzhc911 (jack)   2018-04-04 08:18:00
那我們請老師上整天課還給老師便當不就也不行?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8-04-04 10:03:00
列席人員有簽名就可以核銷,但單位預算不足自設ㄐ預算不足從嚴規定也ok , 就看貴機關有無內規
作者: ysku (英山)   2018-04-04 11:04:00
我有時會想想,開會表定到中午結束甚至超過就給所有與會者便當,簡單一點不很好嗎?對於單位主計要求都盡量配合,逐漸建立起互信後,在適當時機跟主計要些他們能接受的彈性,便當應該不難處理,除非沒錢。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8-04-04 12:47:00
簽名就可核銷
作者: eiki787 (人生的意義?)   2018-04-04 13:04:00
因為你們沒有把便當送到主計那邊( 選我正解)
作者: likejerrydog (詹姆斯胖的)   2018-04-04 13:22:00
這種不是通常都凹廠商出全部便當錢,甚至辦桌嗎這樣就沒有核銷問題了,對吧對吧
作者: Terrykho (那個那個)   2018-04-04 14:52:00
某些機關的確有內規,變通方法就是依據一人的額度分攤出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8-04-04 15:54:00
這個會議 廠商端的腳色是甚麼?? 是審查會被審查的一方?或是其他案子 但被派駐在機關臨時人員 但被充當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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