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傷假認定

作者: koko0   2018-01-27 10:23:13
假如,禮拜五下午請休假或補休,從A縣市租屋處(或辦公室)返回B縣市老家,途中受傷,經醫師診斷建議休養數日,這是否符合「上下班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治療」之要件? 感謝賜教
作者: bob2096tw (瘋狂魔鴉)   2018-01-27 11:01:00
以勞保來說,非日常居所所以不算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1-27 11:28:00
我記得有個案例還要調查這路線是否係平日上下班之必經路線...
作者: cle031 (傲慢與偏見)   2018-01-27 12:27:00
聽說認定還要完全無過失,不知道是不是鄉野傳說,有請專業大大釋疑
作者: wolfman (雞排飯加蛋)   2018-01-27 13:12:00
辦公室一定要是起點或終點才會成立吧
作者: Georgeliu (開始混日子)   2018-01-27 13:48:00
除了起點跟終點必須是辦公室外如果下班途中有跑去其他地方,也很可能會被認定不符合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18-01-27 13:58:00
不算啊 老家又不是你平常居住點
作者: zeldalin (信天翁)   2018-01-27 15:00:00
不算
作者: MiaoXin (妙信)   2018-01-27 18:37:00
只有居住的地方到上班地點,廠裡面勞安都這樣教最好還有報案紀錄之類的證明
作者: Dheroblood (神手1號)   2018-01-28 02:06:00
簽準就可以
作者: shoy (yydog)   2018-01-28 07:34:00
假日返鄉可以,但一定要直接從辦公室出發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28 09:13:00
沒有太客觀規定,應該是簽准即可,公務員不玩勞保職災那套可以參考下之前因公殉職跟因公死亡爭議認定官夠不夠大,關係夠不夠好,先談談再上簽吧...幾天假畢竟不算太大的事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8-01-28 13:30:00
樓上的機關只要"關係好",就可以請名不符實、不符規定的假嗎?規定在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10條,而且有一堆查證事項,屬客觀合理才算,不是樓上說的"沒太客觀認定、官大、關係"之類的另外銓敘部106.2.24部法二字10641978311號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28 16:58:00
記不記得那個消防員出外勤抓蜂死了不算殉職準備出差中車禍、練習划龍舟休克都算因公殉職當然是"長官"認定"名實符合"才能請...-.-那位關姓長官位階比銓敘部更高,所以上班時間在外按摩也許算公務吧?名義上有那套流程,人家願意讓你請.程序資料做足就是了利益牽扯不太大,常常還是會見面,理由不算太離譜,就簽吧,誰知道您家單位對您所提事由跟事證如何認定,那算行政裁量...-.-原po這狀況,除了下班跟在外面出事大概有事證外,其他的事情就原po自己說了,有人下班直接回鄉還上個簽請准嗎?應該沒有,有的話大概會被建議去找醫生,一路的行為有全程錄音錄影交代現在打算做啥事嗎?大概也沒有...-.-那就是個事證不完整下,採不採認算上下班途中受傷,裁量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8-01-28 20:03:00
如果是車禍之類的要報警啊,這種不能亂唬攏吧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8-01-28 20:47:00
交通事故要有三聯單或就醫紀錄,畢竟是公假,要有證明,否則誰知是交通意外還是睡過頭想請假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29 20:07:00
有三聯單充其量可以佐證事故存在,就醫記錄佐證傷存在,其他事情慢慢談吧...-.-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8-01-30 00:26:00
看來樓上較重關係、官大、不客觀的處事,規定很清楚了還扯些奇怪的事,祝公務順利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01-30 07:28:00
我是準備要離開公務人員職場的,大概也沒啥好順利到哪裡去就跑離職順利吧,因人設事,徒法不足以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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