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務前輩先進好
請教有關會議紀錄騎縫章問題
就本人認知
簽呈+紙本會議紀錄+出席人員簽到表應該要加蓋騎縫章
(長官認為不用蓋 蓋章沒什效力及作用@@)
請教
1.以職名章蓋騎縫可以嗎? 需要2個人的騎縫章嗎?
2.加蓋騎縫章的用意為何?
(機關內部會議紀錄)
謝謝
作者:
pk0943 (.)
2017-11-15 21:03:00我都沒蓋
要蓋騎縫可以,但是一定要留備份資料,我個人都是用掃描不然真的有心人士去刻一個職章汙你,你更容易被咬死"阿就有你的職章啊"但明明當時資料就不是這樣 怎麼解釋?
檔管規定是文稿2頁以上者要蓋 附屬文件看各機關權責
作者:
KY (Δx*Δp >= h/(2π))
2017-11-15 23:14:00存查歸檔時才要蓋騎縫章,陳核時不用啊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1-16 08:37:00我們規定陳核時就要蓋了
作者:
jjer (CCC~)
2017-11-16 17:48:00蓋章要配合原子筆簽名才好,鑑識還能辨別先蓋再寫或先寫再蓋
作者: PeiyiKuo (^_^) 2017-11-16 23:05:00
我們也是歸檔時才蓋跟編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