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消防隊負責捕蜂捉蛇?賴清德贊成:這是功

作者: nnz938 (阿祥)   2017-10-25 13:28:39
這篇文章從頭到位沒有提出消防局要捕蜂捉蛇的法律依據?
消防法第一條,消防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我怎麼看不出來會跟捕蜂
捉蛇有關?
公務員不是要依法行事嗎?怎麼法定職責規定的清清楚楚,野生動物主管機關就是農委會,
還可以說成消防局要負責?
今天政府不依法行事,農委會推卸法定職掌,不去要求農委會,居然要求消防局繼續執行非
法定職務,你們公務員是當假的啊?真有一天,這種事發生在你們身上,我就不信你們會做
得心甘情願。
公務員也就是一份工作而已,誰跟你在那邊做功德。領多少薪水做多少事,消防多領一點錢
,也是用時間跟危險性換來的,你知道消防員意外險等級多少嗎?多領一點錢,那是超勤,
是加班費,領加班費就要做這些
事,你們是慣老闆嗎?要求那麼多。照你們的邏輯,為什麼不去叫警察跟軍人來抓?他們也
要保護人民啊?據點也多,人力也多。
舉例來說,今天路上有野狗亂咬人,你會叫消防隊來抓狗嗎?不會嘛,是叫動保處抓狗,如
果有人被咬傷消防隊協助送醫,不就是這樣嗎?
黑熊闖進人類社區,有傷人疑慮,難道你也叫消防隊來抓黑熊?不可能啊,消防負責協助傷
患,這哪算是講幹話。各有各的職責與專業,為什麼蜂蛇就變成消防隊的工作?
不要拿以往的陋習當作現在叫人吞下去的理由,社會都不會進步嗎?以前不合法,現在不能
要求合法嗎?虧你還在那邊反年改,還是我也要跟你說,你反年改,好啊,不爽不要做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25 13:53:00
我看,也只是會變成合法要消防局作
作者: taittc   2017-10-25 14:01:00
我也覺得修法會容易些...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0-25 14:20:00
我個人是傾向於訓練補狗大隊去抓抓回來的蛇跟中藥行和夜市簽約
作者: privateeyes   2017-10-25 14:26:00
其實有些單位很喜歡擴權,什麼餅都要拿一小塊可以去問問,說不定他們的長官很想承接捕蜂抓蛇業務這樣就可以更加向百姓吹噓他們的業績了賴神真的可以去問一下 我覺得有87%對方會接下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25 14:39:00
其實這有點要回歸到人民習慣,發生這種事情打消防局119很直覺,要打農業局,抱歉要撥幾號?
作者: nnz938 (阿祥)   2017-10-25 14:47:00
打1999就會轉啦樓樓上,各地消防局也是認為工作要轉回去啊
作者: privateeyes   2017-10-25 14:50:00
要脫離習慣的框架,真的去問問說不定有些好大喜功的單位會想接 美國秘勤局還承接假鈔業務勒假鈔業務跟特勤人員 有什麼關聯嗎
作者: tnarthur (終結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17-10-25 14:53:00
賴:OK 推動修法
作者: nnz938 (阿祥)   2017-10-25 14:55:00
p 大,可以google一下,消防署跟各地消防局都認為要業務回歸農委會喔。修法之後就是要給錢給人給裝備啊,在沒修之前,業務屬農委會是沒有疑問的。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7-10-25 15:17:00
其實很多機關業務或填報資料也沒有法源依據拿這一點當擋箭牌不覺得有幫助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7-10-25 15:19:00
等到那天失火了打119 結果消防隊去捕蜂抓蛇來不及到現場就好笑了
作者: chauling (chauling)   2017-10-25 15:33:00
警察消防真的蠻可憐,反正只要跟社會秩序、人民安全之類的有扯上邊,就會被推ㄧ些有的沒的工作
作者: nnz938 (阿祥)   2017-10-25 15:48:00
明明該檢討的是農委會,為什麼大家都針對消防,搞不懂。
作者: ninichen128 (ninichen)   2017-10-25 15:50:00
改天醫護荒,為了作功德,非合法密醫、無牌護士也可以上場,反正懂一點有工具就可以做功德不是?賴揆不思補足農委經費人力,竟叫非專業、無法定執掌的消防上場,等哪天因專業知識不夠,惹惱野生動物,大鬧民宅而生傷亡時,就不會沾沾自喜了!野生動物的知識不僅專業而且多樣化,稍有不慎...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7-10-25 16:00:00
不願意才勉為其難做不算功德喔,強制逼人免費做功德這樣也行?那收保護費被收的也是做功德,果然施比受更有福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10-25 16:04:00
我是覺得,要哪個單位作其實都有道理,重點在要列入工作項目,別弄的像作功德一樣就好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7-10-25 16:10:00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10-25 16:46:00
承辦人一堆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久了跟作功德差不多每個缺都有職務說明書 都有法定執掌業務 但都寫好看的這個案子 到最後應該直接朝向修消防法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輕鬆)   2017-10-25 17:04:00
推上圖
作者: ninichen128 (ninichen)   2017-10-25 17:24:00
修消防法政府可不願意,因為一旦修法就要給與消防專業知識、教育訓練和經費、器具、人力...,那麽費事,不如就直接給農委經費人力就好啊!政府我擺明就是想採取"不費事"的方案,所以絕不會做出費事的決定!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7-10-25 18:17:00
所以賴清德說做功德啊 問題是凹人家就凹人家 不給人不給錢講那麼好聽
作者: wcw2121 (sternness)   2017-10-25 18:50:00
叫這個版上嗆人離職的酸人網友去抓阿!證明自己多行
作者: douxid   2017-10-25 22:31:00
那些說要做功德的,能不能薪水捐我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7-10-26 23:03:00
搶救災害的災害到底是什麼?
作者: xu3 (ㄎㄎㄎ)   2017-10-28 12:32:00
災害防救法有明訂災害種類 火災 地震 水災 空難 等等
作者: kcweng (胖強)   2017-10-29 15:10:00
依災防法歸屬於消防的災害為:風災、地震、火災、爆炸災害https://i.imgur.com/52cIsQD.jpg說實在的災防法規定成這樣,真的不管什麼災害,第一線的都是消防,那些主管機關都在後面出張嘴指揮,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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