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代理職務要用代理人還是自己的名義?

作者: johnsky75 (Sky)   2017-09-19 20:50:02
你的疑問是對的
應該是課員用代理技士的身份去回覆那份公文
才是符合公文管理的規範
不好意思因為我不清楚技士竣工跟課員驗收的流程關係...
但如果是以一般應收而發的公文流程
以下給您參考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先客氣的跟課員說:
大哥不好意思,因為這份公文掛的承辦人員是A(技士)
要回覆的話要麻煩大哥幫忙用A的代理角色發文
這樣才不會產生兩個公文日後兜不起來的清況
而且原本的公文也沒辦法直接結案
我的想法是要代理同事發文,通常都不是主動願意的
如果他好不容易寫好又要他重新複製再貼上
承辦人不吭聲也會臭臉
重點是公文流程會變複雜,為了結案還要搞個併案
所以當承辦人已經寫好公文送出才發現弄錯
身為一個文書人員
if你是菜鳥如我或是個性溫和的人
為了皇城之內的和氣
試試前述的說法請承辦人重新發一次
else你是資深老鳥
案子退原承辦人"你弄錯了,用代理的身份重寫一次"
如果紙本公文就先丟他桌上,再帥氣的說出台詞
大概4這樣
至於原po你一開始問課長
這個舉動也是對的,只是不夠好
承辦人員有疑問本來就應該請示長官
但是!
就一個業務單位的課長、承辦人員的角度去思考
案子我把它結案就好了,管它右下角的條碼要不要一樣~
更甚者會說:那是總務或文檔的事情
所以良好的公文教育義務..就落在單位總務身上
※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銘言:
: 建設課的工程類的公文是技士負責
: 前幾天來了一份文是小型工程報竣工
: 我就掛文給技士...
: 可是後來簽隨要去驗收的創稿公文是課員
: 應該是技士不在所以課員代理他
: 可是照理說課員應該要用技士的代理人的身分
: 進入公文系統去登打公文
: 而不是用他課員自己的帳號去創稿
: 於是乎我又去問了他們課長
: 課長說兩個是合辦性質...應該不會有問題
: 所以一個業務交給兩個人合辦..就不用管誰代理誰嗎 ?_?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09-19 21:46:00
把這份文當作該課課長改分為給課員 不就得了誰收文 是收發說了算 還是該課課長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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