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公務人員組工會提議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1-12 00:41:43
※ 引述《yyff ()》之銘言:
: 在網路上看到有人提這個提議,但附議人數好少啊
: 有沒有鄉民也願意一起附議的?
: https://goo.gl/cAvBas
雖然已經置底,但五千連署還遙遙無期
公務員人數至少也有二十萬
中央就十七萬,忘記總員額法有沒有排除教師QQ
看看還有沒有人要「轉發」附議
例如:轉動「內部」信箱或群組、社團
不過,這件事應該很少人敢做就是QQ
另外,招募工會幹部
幹部可匿名,來信未註明未來可當發言人者,均匿名,我知道應該很多人怕清算
所以,也不用給我姓名,給個稱呼?
非常缺:法律背景的,尤其公法組
現在缺:發言人、活動、文宣或臉書維運、至少30個顯名會員,地方政府工會申請的審核
承辦人員
PS:新北市承辦人麻煩不要投遞,並非排擠你,程序法有迴避規定,避免創造任何幹部可
能的法律責任;如果無人提供地址,可能以新北(我家但可能會賣掉,唉)為所在地,一開
始應該沒有資金可以租辦公室
預估缺:文案、人事、會計、財務、財稅,然後會一直缺的法律背景的
工作內容:本工會設立申請、協助本工會以外的第二工會設立申請,然後就是重要的訴願
訴訟
基本上,幹部還、會員在所有流程都不必露臉,不用擔心被機關長官同仁發現你在這裡做
什麼
如果很想露臉也是可以啦!當申請人、發言人或發言人講話後面衝人氣的背景XD
法律背景也不用擔心,基本上我出庭,若可支援出庭當然也是很好XD,重點在釋憲案非同
小可,需要非常多的意見
福利:非營利機構,只有開會我請吃飯這樣而以啊啊啊,基本上不得兼職規定包含非營利
機構,所以不會讓幹部有違反的可能性(匿名制度),然後幹部是好聽,其實是一種協助性
角色,沒有經營規度事業XD我這一段不知道在凹啥
退場:連署期間未達五千或半年內顯名會員未達三十,沒有法制致一年內無法完整撰擬法
律意見
如果能找到初步幾個人組成後,開臉書社團及粉絲團(一個內部、一個外部保持匿名)報進
度、方便會員回饋意見、幹部互相聯繫、閒聊
如果能開成,也希望有第二個甚至第三個工會,保持多元意見,申請那些到時候可以代送
,在這目前這階段都是友軍XD
要組成第一個工會就非常困難^_^
作者: GODOFSTAND (站神)   2017-01-12 00:52:00
讚! 先成立人民團體的概念,就不會和現形法規衝突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1-12 00:55:00
雖然是法律系法制組但是大學都在混T_T,而且現在還要繼續考,只能精神支持,不過很意外連署人數這麼弱,唉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7-01-12 00:59:00
我覺得那系統有問題,每次收到認證信都超過時間了
作者: GODOFSTAND (站神)   2017-01-12 01:20:00
不過我建議這篇要不要另外獨立一篇文啊!會比較容易被注意到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17-01-12 02:20:00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7-01-12 02:22:00
我都立刻收到信耶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1-12 07:12:00
公務員,學生,軍人,受刑人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7-01-12 08:25:00
很多在森森臉書留言抗議國旅卡的,都是公務員,可以去拉個票另外像靠北警察社團之類的,也可以去宣傳一下「新北市承辦人」一詞,指的是任職單位,還是包含機關地址在新北市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1-12 08:57:00
專指承辦工會、團體設立申請的承辦人員,基本上除非承辦該業務,不然沒差
作者: bonarno1 (邦納諾)   2017-01-12 09:00:00
作者: shangchin (落在肩頭的狼煙)   2017-01-12 10:22:00
琱]覺得這件事的連署速度太慢了這件事情其實比什麼廢國旅卡跟加班費加成還重要阿
作者: bary123 (QQ)   2017-01-12 10:41:00
當初在喊警消成立工會時公務員都不鳥人家了,現在誰鳥你們啊
作者: GODOFSTAND (站神)   2017-01-12 10:43:00
但出動現在團結不行嗎?共同守護未來啊
作者: Blue8 (藍8)   2017-01-12 10:53:00
人數低可能是因為被上次的國旅事件稀釋了注意力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7-01-12 12:19:00
樓上id跟我好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12 12:24:00
要是原PO知道,高雄曾有個消防員,為了推工會,領了42支申誡,然後被免職,現在還在高等行政訴訟失敗最終救濟程序只剩下釋憲當然,那些申誡跟記過,長相是怎樣,沒看過不知道可以去看看裁判書,有寫一些內容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1-12 13:12:00
我知道啊,所以其他人原則上匿名啊!我沒啥差
作者: inconnu (單純就是優秀)   2017-01-12 14:59:00
作者: alvar (( ′-`)y-~)   2017-01-12 16:42:00
作者: dhp816 (cady)   2017-01-12 16:49:00
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   2017-01-12 17:20:00
我也上去連署了。
作者: kyosam (鬼Ghost)   2017-01-12 20:56:00
已聯署,PO臉書~(樓上喵迷XD)
作者: eurydice6040 (對酒當歌 人生幾何)   2017-01-12 21:11:00
已附議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1-12 22:16:00
作者: wtsc (wtsc)   2017-01-13 14:07:00
就是乖才會當公務員,就是貪戀官位才會當公務人員,組工會??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7-01-13 19:28:00
樓上的妳是小學生嗎?滾!
作者: acale0202   2017-01-14 00:58:00
作者: wtsc (wtsc)   2017-01-14 20:28:00
J0588你小學沒畢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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