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引用的法條解釋無誤的話
多數的工友應該都會跳腳
因為領的錢變少了...(拍拍)
因為勞基法關於特休假的工資給薪方式
在第38條
...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特休假工資
應該就是以 "月薪/30" 來折算
也沒有現行休假超過14天還有600/日的情況了
因為加倍是要看情況
如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
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
,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
作者,亦同。"
再來就是
現行國旅卡補助是16000= 1143/天
問題是一般工友到頂薪水是30955 /30 = 1032/天
技術工友 33360 /30 = 1112/天
回歸勞基法後領的都比國旅卡少
(會不會改天換工友去抗議要保留國旅卡XDD)
而今年兩邊都領的話
應該會被審計跟檢調找去喝咖啡
※ 引述《cps001 (月~月~鳥)》之銘言:
: 行政院12.30函
: 各機關工友自107.1.1不再比照「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 本年度仍繼續比照,然不受14天強制休假之限制,
: 其應休未休畢之特休工資給付,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 也就是說,拜勞動基準法之賜,
: 明(107)年開始,工友等同取消國民旅遊卡制度…
: 補個公文內容...
: http://i.imgur.com/2AGspgp.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