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恕刪)
這幾天我反省(?)了一下過去使用國旅卡的用途
發現我雖然偶爾會休假去去逛街買一些有的沒的小東西
有時也去重慶南路書店街買一些對工作專業有幫助的書籍回家研讀
但其實大部分都用在交通+旅宿業耶
而且我也會自己搭火車出去旅遊阿
這樣說我都在購物
實在覺得很冤枉(泣)
之前曾經看到新聞說某位張先生說國旅卡變成購物卡
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麼算的
假設我去台中旅遊買了太陽餅
或者去宜蘭大溪看海順便喝個伯朗咖啡
難道都被算成購物了嗎?
如果說去基隆看黃小鴨不能順便逛基隆夜市shopping的話
當時不要把基隆夜市的店家納入特約商店不就什麼問題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