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勞工未休完特休須結算工資 我們也要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5 22:28: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3.133.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82637701.A.5BB.html
: 推 fcz973: 昨天聽到一個說法,公務員加班費不像勞基法有法律位階的法 12/25 12:00
: → fcz973: 源,也就是說他不給你加班費也是可以的,所以很多機關才敢 12/25 12:00
: → fcz973: 只給你一個加班費時數上限,超過就沒了(補休是另一件事) 12/25 12:00
怎會沒有 法律位階 ?? ^_^
============================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3 條
公務人員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服務機關應給予加班費、補
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
以下是 20 小時的法源.
============================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
只是,基於公法上的條文,是 [服務機關決定要給什麼].
但是呢,這條文本身 [ 存在某種程度上的 權利不對等 ]
也就是 [公務員無選擇餘地]
機關的行政裁量完全凌駕公務員權益本身.
換言之,機關說沒錢,只能給你補休,可是事情又做不完,特休都休不了,遑論補休?
就是 跳針 啦.
要個人說嘛,看有沒有人要拿憲法獲保障法第一條 來 K 這第23條.....
=====
第 1 條
為保障公務人員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
^^^^^^^^^^^^^^^^^^^^^^^^^^^^^^
之規定。
^^^^^^
=====
順道一提,公家機關內適用勞基法人員,不受上述法令限制加班時數
也就是 勞基法 加班就是要給錢,
特別原因(天災/事變/突發狀況)出勤,
除了給錢,還有給補休
然後,回頭去看看因天災不眠不休在應變中心輪值,
在各地方政府單位處理事情的公務員...
有錢的可以給專案加班,
沒錢的就只能補休,
再更糟的,就是發撫恤金....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12-25 23:15:00
規定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獎勵,所以今天如果廢除國旅卡,但你特休沒休視同加班,但是不給你加班費又換補休給你甚至只記兩個嘉獎來"獎勵"你,是不是合法?而且既然加班費有法律位階的法源,那麼用行政規則限制20小時上限是不是違法法律優位?另外本局勞基法同仁一樣有加班時數上限規定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16-12-26 12:37:00
沒錯, 雖然是用勞基法,但是一樣有申報加班費的時數規定,20小時以上只能請補休,20小時以下才能領錢!而且還是不缺錢的六都…
作者: stoxin (風塊哭)   2016-12-27 06:23:00
樓上講的應該還要加上 加班費年度預算用完一律只能補休吧忙的單位搞不好九月就把整年度的加班費預算用完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