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前輩好,關於錄事選填志願還有一些疑問,所以想請教錄事前輩
以下的志願,如果希望還有餘力繼續準備考試往上考,各位會推薦怎
樣排序,名次在十名以內,由於是台北人,所以想留在北部,大概知
道上級審比下級審好,但是地檢跟地院哪個比較好似乎有不同說法...
1 最高法院 缺1
2 智慧財產法院 缺2
3 臺灣高等法院 缺4
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缺17
5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缺11
6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缺7
7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缺4
8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缺1
9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缺5
麻煩各位前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