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妹於102上榜地特,103/03/31報到,7月拿到合格證書,103年另予考
績,今年有幸上榜,詢問單位人事,下列問題皆回答:「應該吧!問新單位的人事」,滿
滿的不確定感,故轉請教版上高手。
1、實務訓練期間是否可以繼續公保?
2、縮短實務訓練,是4個月→2個月嗎?,基礎訓練也可以縮短嗎?我的狀況是否可以
縮短?
3、今年的年終計算是在職的12個月嗎?
4、假設10/31報到,明年的年假,是3/12*7天嗎?還是7天?
5 因在之前在國小當過代理教師,有完整1年年資與分段加起來1年的年資,前人事說:
只有假可以幫忙爭取,但要等到職滿一年後,自己疏忽也沒去追蹤,現在人事完全不了解
,只說會幫我再問問?請問這段經歷,是否可以爭取休假?
6、今年的另予考績是由原單位打?獎金也是原單位發放?
只知道離職與到職要同一天,其他注意事項也麻煩前輩提點,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