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奉派兼職卻不給公假合理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03 12:51:51
※ 引述《leyenda ( rito de pasion )》之銘言:
: 謝謝maniaque君及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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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到請公假不能領2000的函示我真的沒看過
: (倒是聽過有些長官請公假出去當評委 據說評委也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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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我不是兩光王 也不會亂發射雄三飛彈
:
: 就是很不爽長官那種"上級機關怎麼會找你"的態度
: (不是因為你們把我送出去嗎?)
:
: 一整個感覺就是在刁難 然後準備給我鴨的樣子
:
: 不過去偏遠地區兜兜風也不錯啦~~
:
: by the way, 本機關的報帳系統 公假不能產生任何費用的申請單 公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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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不存在重複報帳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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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7-03 13:51:00
感覺M大你真的很喜歡雞排珍奶诶(離題)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16-07-03 14:34:00
閣下既然明知重點在錢,用嘻笑語氣諷刺,加上那一段給他表現機會,用意為何?站在被查核對象角度,休假中的公務員做成的行政處分,是否算數?站在為整體國家節省開銷角度,不是更應該建議用單位公差假,然後不領出席費嗎?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3 15:17:00
領出席費不能請公差 會有重複支領之問題 但請公假根本不能領差旅 自然無重複支領的可能 而且也沒有明確規定到底可不可以算公假 只能從字裡行間推測調查報告也說核予公假 但他卻報了公差 看不出來到底能不能給公假所以對方要給出席費 對方就不能發啥麼可以公假登記不然收文機關哪知道你有沒有給他出席費 又怎麼知道要給什麼假公文就應該寫清楚 給假才不會有爭議有的很奇怪就不發個文解釋清楚 要人自行拼拼湊湊 解讀不同又有爭議樓上有道理 以後就不用發公務員出席費了 直接給差旅省很多應邀機關代表指派出席 很多根本不去 最後找不到人
作者: KEYs (ACE)   2016-07-03 17:38:00
推一下:)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07-03 19:01:00
專業,小弟受教了
作者: sways05 (hi hi)   2016-07-03 19:17:00
有時委員的組成要一定比率專家學者,不能都機關代表指派偏偏那領域專精的人都是公部門的 就會有這種情形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6-07-03 21:08:00
建議以機關代表出席並請公差 但不要領出席費 以免被捅如果原PO在乎的是查核時間若有意外 建議公差 但不領出席費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03 23:49:00
監考選務就可領錢和請公假 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主管沒給請公假結果出事了 主管負責還是對方機關負責 休假執行公務出事怎處理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6-07-04 00:37:00
既然是上級機關交辦請貴機關指派 當然嘛是用公差出去啊查核不知道是查什麼 是業務還是工程還是財務?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6-07-07 19:22:00
你解讀錯誤 出差跟公假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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