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1992年以前公務員高普考外省籍保障名額

作者: LHD (我可以再混十年嗎)   2016-05-11 12:32:53
身為一個路人,看到這串回覆討論居然都是以原po將他引用期刊斷章取義的前提在講
覺得還是來回個文以正視聽
原po引用的張麗雪期刊文章PDF: http://goo.gl/v19KHU
這篇文章其實主題就是在指出原po這種斷章取義的論述有問題
該文重點就是在講:
1. 實際錄取名額 不等於 分區定額
2. 約1965年起,每年全國高普考錄取人員臺灣省籍已占 80% 以上
臺籍錄取人所占比例的圖如下,與原po貼的表格來自同篇期刊文章:
http://i.imgur.com/D1S3kRs.jpg
簡述一下論文重點:
1. 分區配額是 1947 年公布的憲法規定,修憲前就必須表面上有個定額來合憲
2. 但 1948 年的考試公告就已經有彈性原則了:
錄取名額仍應依考試成績及實際需要之總名額,按分區錄取定額原則比例增減,
並不是定額多少即錄取多少。
3. 政府遷臺後有多次修改措施,將臺籍實際錄取額提升接近至實際設籍的人口比例:
3.1 舉辦限定臺籍報考的「臺灣省高普考」,錄取實習後立即分發,
1969年停辦(注意1965年後「全國性高普考」臺籍錄取人占已80%)
而1950-1961間的「全國性高普考」(臺籍還不夠高時)錄取人只待用不任用
3.2 1951-1955 全國高普考臺籍以定額2倍錄取,1956開始超過2倍
3.3 1962 修正考試法:
「 但仍得依考試成績按定額標準比例增減錄取之。
對於無人達到錄取標準之省區,
得降低錄取標準,擇優錄取一人,
但降低錄取標準十分,仍無人可資錄取時,任其缺額。」
影響就是:
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標準者,均可錄取
定額僅用來當作實際錄取額的基數
如1982年高考臺籍錄取人數是定額30倍
同年普考臺籍錄取人數是定額33倍
各省區若無人合格,降低十分還是沒人達標,
任其缺額,不會因為有定額就保證錄取
1962年改制後,臺籍考生就已占錄取額比例 70%,幾年後達80%,
外省考生實質上沒有特別優勢,而「降低十分」在1990年也取消了。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6-05-15 22:28:00
過去作法自有可議之處,把這些途徑關掉是正確的,既然已關掉,已進來的人自然會隨時間消失,有如此迫不及待追殺他們嗎?要用此角度的話,怎麼不一併說說老是製造負面新聞的技工工友和萬年約聘僱,他們怎麼來的,表現如何?大部分是哪省籍的?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聽到我的心嗎)   2016-05-11 13:01:00
…你這樣打臉 是要怎麼找話題批鬥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05-11 13:16:00
這種文章很多人會裝做沒看到,繼續跳針分省定額
作者: chao0201 (心緣￾ ￾N￾ )   2016-05-11 13:47:00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1 13:54:00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5-11 14:07:00
整理得好清楚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6-05-11 14:49:00
高普考以外的票特考呢?
作者: cashliu (QQ)   2016-05-11 15:24:00
要人家看這麼仔細,強人所難哦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6-05-11 15:38:00
很好奇當年先訓後考的甄選標準
作者: pmmp (blacktea)   2016-05-11 16:05:00
詳細給推
作者: matrix4096 (水靜流深)   2016-05-11 17:17:00
有資料,推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6-05-11 18:07:00
X,又被吱吱騙了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16-05-11 20:20:00
作者: bookshop (哈)   2016-05-11 20:36:00
感謝原po澄清,真希望婉君們別再自誤誤人~
作者: NDBU (期待)   2016-05-11 22:15:00
那種文你還跟他認真XD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6-05-11 22:40:00
司法特考呢?其他國營考試呢而且之前有甲等什麼挖高的特考,不然看看現在公務體系不就知道了
作者: tsui1206 (小白喵)   2016-05-12 00:57:00
如果會思考就不會重複跳那些針了,不想懂的還是不想懂
作者: ecandice (Candice)   2016-05-12 08:56:00
推!!
作者: radiwei (little bear)   2016-05-12 10:15:00
好棒喔!原來完全沒有不公平呢
作者: jlh121347 (大聲約翰)   2016-05-12 11:14:00
推好文!!
作者: thunpuenchu (窗台上的瑪爾祭司)   2016-05-12 12:08:00
這只是說考試進入,請問92年之前有多少公務員不是用考試進入的呢
作者: yayayogo (優格)   2016-05-12 12:08:00
好文必須推
作者: turgnev   2016-05-12 12:32:00
好傻好天真
作者: adamas0422 (衝刺吧 男孩)   2016-05-12 14:13:00
假澄清,當人是87嗎?
作者: amela (阿寐喇)   2016-05-12 19:54:00
許雪姬教授的文章也可以看一下,八卦板那邊有網友提供的→http://goo.gl/VrJA4N ,早期未考用合一也是個問題。
作者: musicloud (韶雲)   2016-05-12 22:55:00
外省人士取得高於其人口比例的職缺也是事實 不公平仍舊存在 只是稍被弭平一點而已 更別說中央機關的高缺是被哪些省籍的人把持 更是不言自明 若干部會至今依然是外省籍的天下 看看那精美的國防部、退輔會、外交部和蒙藏委員會 外省籍在這些部會累積的先進優勢 可不是日漸合理、公平的考試制度所能補救的 哪怕當年的考試制度已經盡可能求取公平 但讓諸多臺籍人士終生沉淪下僚 坐看外省子弟平步青雲 這樣的制度頂多算差強人意而已 也沒什麼不可批判之處 形式上的公平是有了然而究其實質 恐怕是不堪聞問吧
作者: SkyPtt (藍天白雲綠草地)   2016-05-12 23:57:00
總統都台灣人了,還有人在瞎扯。蒙藏委員會用相關族群的多退輔 國防來自軍方,當初200萬軍人來台,這個職業別多很奇怪嗎?你怎麼不說當地主,田僑仔的都是本省人?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05-13 01:00:00
誰叫本省子弟不當軍人 怪我囉還究其實質勒 要不要名額按照省籍比例分配啊 笑死
作者: htcz (草兒)   2016-05-13 01:20:00
這個把臉打好腫啊~人家會哭哭
作者: abberb (阿伯伯)   2016-05-13 13:03:00
媽宗痛考的那種考試呢?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6-05-13 21:04:00
中肯
作者: musicloud (韶雲)   2016-05-13 21:14:00
好男不當兵 自兩宋已然 國防部、退輔會文官比例當中來自何種省籍為多 昭然可辨 本篇只論文官 武官不論外交部文官又當如何解釋 其高階文官率為外省籍亦甚明題外話 哪怕本省人大量從軍 高階武官比例恐怕......此外,雖亦為題外話,但不得不說軍人轉任、國營轉任、甲等特考、檢覈考試、聘僱轉正等等,均為敗壞文官體系之後門手法!省籍間之不公,相形於此後門手法,的確是小巫見大巫,委實不值一提。尤其軍人轉任,不值一哂!簡言之,曾存在之不公現象,非日趨公平之制度所能抹滅;未能坦然面對哪怕只存在於一日之不堪事實,方為當前最大問題所在。若堅稱逝者已矣而不追,斷非面對歷史現象之健康心態。歷史學論文當作如是觀,始為正辦。許雪姬教授論文言之甚辯,有識者又何妨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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