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42歲初任公務員有必要買年資嗎?

作者: colormood (^______________^)   2014-10-19 11:58:29
目前退休法改革之後,有兩種方式可以領月退休金
1.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可辦理自願退休(但要領月退休金年資滿15年)。
2.任職25年者(以此條件辦理退休的人,才適用85制或者是未來的90制)。
(1)85制目前還在過渡期間,過渡期間到109年12月31日止,110年1月1日起全面適用85制。
(2)適用85制辦理退休者,要領月退休金,須符合:
任職30年年滿55歲(30+55=85),或者是任職25年年滿60歲(25+60=85),如果年資達到
但未達前述的55歲或60歲,可選擇展期領取,即先退休到滿該年齡時再領取月退休金。
或者是選擇提前領取,每提前1年,"終身"月退休金減4%,最多5年,減少20%。
(84.7.1以後進來的人,1年年資月退休金才算2%,除非有不得已的理由,不然不建議
提前領取月退休金)
*詳細情形可大略參考http://ppt.cc/se7J
原po目前42歲,如果適用的是1,又原po從42歲到60歲都沒有中斷年資,具18年年資,
當然可以辦理自願退休領月退休金。依原po目前的條件看來,不管85制或90制都無關。
再來要不要買年資的問題,建議如果有年資可購買的話,還是買年資,至少未來退休時,
可以多領一些退休金(不過這樣的假設在於退撫基金可繼續運作沒有倒閉的情況下)。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引述《sinc (sinc)》之銘言:
: : 買年資的好處好像是可以早點退休, 可是假如42歲才考上公務員,
: : 以將來的90制來說還是只能撐到65歲退休. 請教一下我這種情況
: : 有買年資的必要嗎? 畢竟還得花一筆錢
: 65-42 = 23
: 23 *2 = 46
: 42+46 = 88
: 現行退休法(這條沒修改過)
: ===========================
: 第 四 條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 一 、任職滿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 二 、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 ===========================
: 1.若選擇 60歲退,
: 60-42 = 18
: 18*2 = 36
: 42+36 = 78
: 再回頭看月退請領條件
: ===============
: 第 十 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條及第六條辦理退休者,
: 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給與:
: 一 、任職五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或屆齡延長服務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 二 、任職滿十五年以上,由退休人員就前條第一項之退休金種類擇
: 一支領。
:   依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退休人員,除任職滿二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得
: 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外,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
: 第十一 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時,符合下列月退休金起支
: 年齡規定者,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 一 、年滿六十歲。
: 二 、任職年資滿三十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
: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退休,未達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月退休金起支
: 年齡者,就下列方式擇一領取退休金:
: 一 、支領一次退休金。
: 二 、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起領取月退休金。
: 三 、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每提前一
: 年減發百分之四,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百分之二十。
: 四 、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至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日
: 起領取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 五 、支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並提前於年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 前開始領取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百分之四,最
: 多得提前五年減發百分之二十。
: =============
: 簡單講,
: 1.若原PO想發動 25 年年資的自願退休,基本上 沒意義,
: 因為已經超過 60 歲,本來就可以申請自願退休了.
: 2.那超過 60 歲可不可以請領到月退??
: 廢話~~~~~~ ^_^
: 服務超過 15 年年資,本來就可以擇一領.
: 領月退門檻,對早早進來公職坐牢的
: ^^^^^^^^^^^^^^^^^^^^
: 不是在年資, 而是在 年紀
: ^^^^^^^^^^^^^^^^^^^^^^^^
: 換言之,對於大叔等級才進來蹲牢的,
: ^^^^^^^^^^^^^^^^^^^^^^^^^
: 門檻是在有沒有滿 15 年服務年資.
: ^^^^^^^^^^^^^^^^^^^^^^^^^^^^^^
: 滿這個時間點,也滿足 15 年年資,
: 想退就可以退了.
: 大叔要的服務年資,只是在決定你可以領取的趴數而已.
: ^^^^^^^^^^^^^^^^^^^^^^^^^^^^^^^^^^^^^^^^^^^^^^
作者: NewIdentity (New Life)   2014-10-19 12:02:00
這篇清楚
作者: castman ( )   2014-10-19 12:09:00
清楚
作者: yeadean (亞典波羅)   2014-10-19 12:09:00
PUSH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4-10-19 17:09:00
軍教公退撫基金要分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