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
小弟是102地特四等經建行政錄取 (分發區新北市 抖抖的)
因為放榜的時候正在念碩士就辦了保留
最近(7月底)衡量各種情況決定休學
並也在今天用網路申請補訓上傳了休學證明書的掃描檔(說是要三個月內申請補訓)
爬了精華區有關補訓的文章
是好多年前的文有點不敢當作參考QAQ
想請問
1.接下來會怎麼分發?
2.一定要分發之後才會受訓嗎?
3.如果我受訓到一半被抓去當兵會怎樣呢?(我在五月還六月的時候有抽到替代役)
保訓會有說有可能可以讓我訓完再去當替代役啦....那已經要收我的單位不會很不悅嗎?
4.最後就是聽說 受訓要4個月 如果不是剛剛好9 10 11 12而是更晚的話 是不是我抽到的替代役名額會失效?
懇請知道的人幫我解答
只要有知道的人都麻煩說一下 不一定要每一問都回也可以QQ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