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作者: littleVM (殺殺殺)   2014-07-15 11:33:19
※ 引述《catd57551 (JACKY)》之銘言:
請教一下 那依照新規定沒有膳費 只有雜費
那麼因公奉派參加講習 訓練 觀摩等 還能支領一半的雜費嗎?
因為依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第2點
"參加訓練或講習,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
膳二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
費;訓練機構確未提供前述必要之膳宿者,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
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
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二分之一支給膳費"
想問問這樣之後被派去上課 沒有供膳宿 是不是只能請交通跟住宿費用了
: 今天剛收到相關的資料,
: 確定7/7號後變400了,住宿費調高,且一定要附收據了!!
: ※ 引述《smallfy (湖水)》之銘言:
: : 此次修正重點:
: : 1. 交通費:搭乘計程車費用之報支,業經考量實務,酌予放寬
: : 2. 住宿費:
: : (1)特任級人員2,200元、簡任級人員1,800元、薦任級以下人員1,600元。
: : (2)刪除「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回歸須有住宿事實,且須檢據
: : 覈實報支之模式
: : (3)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者,另定為第2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 : 3. 膳雜費:
: : (1)刪除「膳費」
: : (2)「雜費」每日得列報數額,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修正為每日400元之一致報支數
: : 額
作者: wulaitra (t.r.a)   2014-07-15 12:30:00
對 不能領雜費 只有交通跟住宿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4-07-15 12:40:00
不行了 當初公假所領的膳雜費是指 膳費的部分
作者: zvictory (nobody)   2014-07-15 18:17:00
另藉次請問雜費請領的時間點是??
作者: windcloset (一生懸命!!)   2014-07-15 19:47:00
新規定改這樣差很多耶!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4-07-15 20:07:00
Z大~~雜費請領就跟之前申請方式一樣(只是沒有膳費而已了)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14-07-15 22:18:00
就變成雜費400阿 不管有沒供餐阿
作者: Dasboy (fly away)   2014-07-16 00:40:00
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 這樣應該要漲阿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4-07-17 00:51:00
有阿~~雜費從250調到400元~~算有漲
作者: littleVM (殺殺殺)   2014-07-17 11:56:00
受訓講習原本膳雜有500的一半250現在變0囉? 感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