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留停續簽

作者: ink22 (桃花心)   2014-06-25 00:01:04
原po前年到職約一年
因到職時碩士班念到一半,休學年限有限制
因此先請了一年留職停薪回學校完成學業
目前快滿一年了
依據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前條留職停薪期間,除下列各款情形外,均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延長
一年"
因為日後有其他生涯規劃(出國交換)
加上最近論文難產勢必要延畢,想再申請一年的留職停薪~
不知道能不能適用於此條中的"得延長一年" > <
如果可以申請的話
應該先跟誰溝通呢?
1機關主管
2人事
3老師
另外,是不是應該親自回機關溝通後再行簽公文的流程
或是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非常感謝各位幫忙解惑了
謝謝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14-06-25 03:41:00
你不是只請了1年 還能再請1年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5 08:08:00
個人覺得,您該選擇了人生規劃已經放進了出國交換,阿素要機關怎麼辦呢???個人不認為硬卡住一個位置不來服務,是一件好事情....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14-06-25 08:33:00
論文寫不出來還要出國交換.......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14-06-25 08:55:00
站茅坑不拉屎 單位好可憐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5 12:57:00
若已經綁約期滿,個人認為人才不怕沒機關任用...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6-25 19:00:00
出去了就回不來了巴 非現職人員沒山有人要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5 19:03:00
人才不一定吧.......空降 8 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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