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交警是否可兼任球評?

作者: LWK (LWK)   2014-06-19 02:23:37
之前看到一則新聞:我的足球夢/交警石明謹「足」夢 2年燒掉600萬
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787972
交通警察兼任球評工作,不知有無酬勞。
聽說有獲得主管許可,只要不在值勤時間就可以。
查到另一新聞:http://ppt.cc/weLk
好像是以車馬費名義每次領取3000到4000。
警局表示無違法。
我看了公務人員服務法:
第 14-2 條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似乎只能兼任非營利目的事業的職務,但電視台應該不算非營利事業吧?
有熟悉的大大能幫忙解答嗎?謝謝!
作者: feml (一切都是假 嘴砲才為真)   2014-06-19 02:33:00
你可以去問本人.......
作者: Ouiful (一事無成)   2014-06-19 06:36:00
就左盃啊
作者: likeilike (高壯運動)   2014-06-19 09:23:00
兩者都很會吹(誤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9 12:23:00
警大法研所,表示應該是警官了,以他的行為,基本上應該也知道要先報准而且擔任球評也不至於對警局形象有負面影響,而且大家不要誤會了,今天電視台是播送節目實際製作節目應另有特定廠商...而且以其行為比較接近擔任"專家評審"腳色而不是出賣勞務換取報酬的工作.....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4-06-21 00:30:00
照以前案例看起來 如果他是被找去的 不是自己經營就saf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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