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黃國昌提房屋稅修法

作者: lifefussing (無病呻吟)   2019-09-17 08:29:31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09-16/299283
一、單一自住的稅率,從現行的1.2%,降為1%。
二、維持財政部訂定自住房屋3戶定義,第二戶、第三戶稅率還是維持1.2%。因為這個部
分如果調整,影響範圍會太大。
三、針對少數囤屋大戶,分階段累進。第四戶到第五戶,囤房稅率2.4-3.6%;第六戶到第
七戶:3.6-4.8%;第八戶到第九戶:4.8-6%;第十戶以後6-10%。
四、對於新建房屋,給予建商蓋完預售屋後,給予1年時間出售餘屋,僅課予1.5%稅率;
但如果超過1年,則按照累進稅率處理。這個原本是台北市根據自治條例採取的改革方案
,但卻遭台北市議會反對,將期間從1年延長為3年。
五、空店稅部分,對於住家房屋如果沒有出租,也沒有供人民團體非營業使用,要課予
5-8%的空店稅。
六、如果出租的房屋,租賃契約經公證人公證,避免找人頭假租約,可以申請租賃期間減
半徵收房屋稅。
我的問題在第六點
目前的房屋稅條例也有出租就可以適用較低稅率的規定
也有類似囤房稅的規範
那黃國昌提出的房屋稅修法 跟現行的規範有何不同?
我只知道目前房屋稅屬於地方稅 黃國昌是想從中央立法來規範
可是目前的房屋稅條例也是適用所有地方政府
那麼中央立法跟地方適用 以目前的房屋稅來說 有什麼差別呢?
謝謝!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9-09-18 10:13:00
有同樣的問題+1 大概是想避免地方議會亂搞的現象?不過地方議會也是台灣人選出來的,地方議會會亂搞立委也會……而且會不會影響地方政府稅基啊?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9-09-20 09:16:00
一體適用就個很糟糕的制度, 房價問題根本只幾個大城有出了大城, 你看台東都還找的到一坪不用十萬的透天結果要這些人為了大城炒房提高賦稅? 整個就台北看天下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9-09-22 00:18:00
自住降稅,擁有第四間以上才加稅,不會打到自住者。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9-09-23 13:07:00
總覺得大概人頭買賣的情況會變更嚴重吧
作者: TanIsVaca (好好唸書吧!)   2019-09-25 18:44:00
僱用人頭要成本,而且房子有被人頭盜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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