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作者: Cyclosporine (莊周夢蝶)   2018-07-20 00:01:26
※ 引述《darkseer ( )》之銘言:
: 啊,然後你覺得我的例子都很爛讓你看不懂。這次我濃縮成一句:
: 「社會從來沒有為了(對個人)年發生率低於百萬分之二的事情,單獨做制度上的防護。」
: 來,有沒有反例啊?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資料,每年大約取締十萬件酒駕,而根據交通部統計十年內酒駕造成三
千多起死亡,算四千比較乾脆
根據 D 先生原文那奇妙的邏輯跟計算方式
每年酒駕造成的死亡率約 0.4% 弱,台灣人口數 2350 萬人,所以每人每年被酒駕撞死的
機會只有不到百億分之二 (1.7e-10),那根本不用規範酒駕,因為每人每年發生率超級低
同樣的道理,政府也不用監測狂牛病疫情 (百萬分之 0.5-1)
而已經有人提的血液製品核酸擴大檢驗,照這個邏輯也根本不需要引進
事實上,日本 2004 起實施 20-minipool NAT (20 袋 EIA 陰性的血液檢體一起做 NAT)
,這些陰性血袋中抓到 HIV 帶原的機率約兩百七十萬分之一;按照 D 先生的說法,這個
機率已經低到完全不會造成血品傳染愛滋病
不會嘛?
很可惜的是,2013 日本出現了第一例 NAT 後因輸血感染愛滋病的個案,之後日本已在考
慮進行各別血袋 NAT (ID-NAT) 檢驗;那改用 ID-NAT 陽性監測率會突飛猛進嘛?實際上
也只增加到五百五十萬分之 2.7
事實上,防疫政策的走向與推動跟 D 先生那不知所以然的邏輯完全沒有關係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7-20 11:29:00
推 看這篇討論得知另一角度的思考與觀察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7-20 23:12:00
大概忘了天花是怎麼消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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