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文章為國史館典藏歷史文件分享,檔案年代為1981年,內容提到美國
對於美中建交與台灣關係法的觀點,美國認為美中建交並不影響其執行台灣
關係法,因為台灣關係法是美國法律…相當有趣的文件,感謝 geordie大的分享。
本文也是美國對台澎地區關係相關閱讀,提供給對本議題有興趣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obOmVs ]
作者: geordie (Geordi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TRA跟中美建交聯合公報不抵觸
時間: Tue Sep 26 21:29:14 2017
來源:國史館
https://goo.gl/6NwDKM
外交部部長{#朱撫松#}致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為檢送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戴耶斯
William Dyess#}就美國中共關係與臺灣關係法問題之記者答問中文譯文等
第八頁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戴耶斯(william dyess) 本(七十年)二月十日就美國對台灣關係法問題
立場問題,與我中央社記者答問中文譯文
中央社記者詢及美對台灣關係法立場
答:「吾人計劃執行該法。吾人看不出對中國(共)所負(有關建交聯合公報)之義務與執行
台灣關係法之間有何抵觸。吾人不認為二者互相抵觸。」
問:「因此,換言之,你意謂美將執行台灣關係法內所有綱目條款?」
答:「是的,吾人有意執行美國法律,此乃無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