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學生欠缺思考力?旅法作家:考太多

作者: tcpic (麻雀)   2016-10-23 23:14:02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推 aurior: 漢學傳統是文史哲不分家,但各人領略就看因緣造化了。 10/19 01:18
: → aurior: 並非中文系都邏輯不通,意淫人身攻擊當論述的。 10/19 01:20
: 1.文史哲不分家;
: 你說的就是當代新儒家學者之所以膽敢微調歷史課綱的理由
: 但問題在於;
: 1.1.西洋的學術分科從十九世紀開始都已經兩百年以上了
: 1.2.以往歷史和哲學是對立的
: 哲學追求普遍的永恆不變的真理,而歷史研究在時間流變的過程
: 這兩者是對立的
: 是直到近代(不知道多久以前)才有人拿歷史研究哲學
: 1.3.現代學術體制下的文史哲訓練方式和發展方向完全不同
: 傳統漢學根本不是如此
: 思辨性的,證據考古的,文字藝術的全部放在一起談
: 就論這種大雜燴,樣樣通樣樣鬆的情況,傳統漢學硬要跟西方學術pk根本是玩不贏
: 就論這三點,漢學的發展根本就沒辦法和西方學術相提並論
: 2.再者,當代新儒家繼承漢文化的菁英論
: 認為是菁英的會跟他們站在同一立場,反對他們的都不會是菁英
: 而且人民是沒有自由意志的,也同時他們有教化人民的義務
: 所以他們對於反黑箱課綱學生的看法都是年幼無知被扇動的
: 至於說那些一百七十位以上的歷史學界學者(包含統派學者)聯手反彈
: 他們認為根本不夠格挑戰他們,
: 也就是說他們打從一開始看待歷史學界的態度就不是平等的
: 然後當代新儒家他們也不知如何處理那些學者的反彈
: 是說當然不是所有中文系/國文系都是如此,也有少數頭腦清楚思想開明的學者
: 但多數的情況都是比當代新儒家還封建守舊,
: 要不然也不會有新儒家可以大量回歸中文系的狀況,
: 更甚者有些當代新儒家的地盤教學時也不會說他們的派別,然後學生一路念上來這樣
: 這就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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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信札——評《法的中國性》| 冬川豆
2016-10-19 阿姨
兩千年秦政的特徵是陰陽互用,內外有別。陰是實質,不可或缺的吏治國家。陽是緣飾,
經常更換的德教神話。今天,本土性恰好繼承了緣飾的歷史位置。
《法的中國性》是一束短論的集合,從法理和歷史的各個角度論述憲法概念如何在中國尋找
存在之家。或者不如說,如何找不到合適的家園。《波斯人信札》(孟德斯鳩所著書信體哲
理政論小說)的穴居人後裔多次無法理解德性和理想共同體的聯繫 ①,秦人的後裔同樣一
再誤解本土資源和憲法的關係。近代以來,這方面的討論主要包括三種成分:錯誤的概念引
進,錯誤的語境認知,錯誤的政治比附。最後,“中國特色”的憲法理念變成了一個有趣的
神話動物園。許多生物同時具備翅膀和手臂,大多數卻沒有足以自我維持的內部結構。本書
的主要價值就在於清理這個動物園。
塑造近代中國的知識人創造了民權的概念,並且將西方的優越性歸諸於此。奇怪的是:他們
的民權概念具有高度的國家主義色彩,儘管當時的中國政治體還不具備國家的許多重要特徵
。梁啟超的呼籲是熱忱和混亂的大雜燴,跳過了作為憲法主體的公民個體權利,直接訴諸集
體主義的國民概念,希望這個尚未存在的神秘共同體一旦獲得民權的洗禮,就會釋放出不知
從何而來的巨大政治力量,實現超越歐洲和日本的富強。他從來沒有解釋清楚,民權是以下
四種概念當中的哪一種:國民共同體的權力,國民共同體的權利,被統治者階級的權力,被
統治者階級的權利。他對民權抱有的魔法般期望,當時的中國實現不了,現在的中國實現不
了。大多數歐洲國家不僅沒有實現,而且從來不知道這種國家主義價值觀和憲法有什麼關係
。衡諸西方歷史,“民權興則國權立,民權滅則國權亡” (梁啟超《愛國論》,收入《飲
冰室合集》第一冊)的神話完全站不住腳。
然而,這種先驗論迅速感染了一代又一代文學青年。可憐的郁達夫在日本深受性的困擾,
他的解決之道居然是訴諸祖國的強大(《沉淪》:“祖國呀祖國!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
富起來!強起來罷!你還有許多兒女在那裡受苦呢!”)。這種模板生命力很強,至今仍然
吸引著眾多才華遠不及郁達夫的晚輩。於是,憲法莫名其妙地變成了北洋艦隊的堂兄弟,必
須承擔富國強兵的任務,而這是華盛頓、甚至俾斯麥都不會做出的承諾。除了普遍的心理挫
折感以外,明治憲法的國家主義傾向和日俄戰爭的結局發揮了巨大、可惜是錯誤的示範作用
。在諮議局的請願活動中,那些本來應該是實務經營者的紳士固執地相信:只有加快憲法制
定的步驟,才能解除瓜分和滅亡的危險。顯然,他們覺得制憲和變法沒有多少區別。自戰國
諸子以來,救亡圖強就是歷代變法的主要理據。這種工具主義的思路恰好代表了基本法理論
的反面,因為憲法就是超越具體政策的規範性條件。誰把憲法當做臨時性的政策工具,誰就
得不到憲法的好處。
無獨有偶,民主的定義迅速摻入了整體主義的概念。民主變成了庶民的統治,也就是代議
制的對立面。平民集體同時和直接行使立法權,已經符合中世紀政治思想家對暴政的所有定
義。虛擬的集體主義取消三權的界限,構成唯一的權威,尤其無異於巴黎公社的原則。這種
社會連憲法主體都已經取消,還有什麼保留憲法的必要和可能呢?孟子的民本概念替代民主
,構成了另一種可怕的本土化。法家的本土性主要體現於酷吏和馬基雅維利主義,這種精神
足以摧毀任何法條主義的藩籬。畸胎學的怪物通常一出生就會死去,中西合璧的斯芬克斯根
本不需要自己的俄狄浦斯。從歷史上看,這些形形色色的斯芬克斯主要起到了為列寧主義國
家驅除的任務。後者在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方面吸納了儒家的元素,在國家主義和現實政治
方面保存了法家的特徵。然而,它最根本的力量源於本土性無法自發產生的組織原理。殘餘
的本土因素不足以構成滋養樹木的土壤,更接近裝飾聖誕樹的彩帶。你很難指望它們離開依
附對像以後,還能保存自己的生命力。
在這樣的框架下,勞教的憲法意義是一目了然的。從根本上講,這種制度是列寧主義政治-
經濟格式化的一部分。國務院的原始文本非常清楚。勞教的對像不是資產階級刑法意義上的
罪犯,卻酷似資本主義社會的失業者和不適應社會者。他們無論安置在社會的哪一個角落,
總是不能勝任和礙手礙腳。形式主義的司法無法為社會解除這樣的累贅,強制勞動卻可以。
從計劃經濟的角度講,全面控制勞動力的分配和控制物資分配同樣必不可少。強制勞動是計
劃經濟體系的必要補充,正如失業是資本主義的必要補充。這種制度很快變成了政治迫害的
方便工具,但這並不是它最初的設計目的。列寧主義的邏輯本身就足以解釋勞教問題,無需
依靠本土性因素。但本土因素也並不是一點輔助作用都沒有。在輿論綁架和道德熏陶方面,
它有儒家的特徵。在資源利用和權力規訓方面,它也有法家的特性。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五
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兩部憲法。它們從內容上看,明顯不符合西方的憲法定義,更像政治意
圖的宣言書,不具備任何可訴訟性和可審查性;從歷史上看,不是政策所出的源泉,而是政
策想要實現的目標。然而,漢文的修辭仍然保留了某些模糊不清的“基本原則”意義。
我們如果遵循憲法在古典和中世紀的原始定義,就得承認中國憲法沒有什麼本土性,不是兩
千年習俗和傳統自然發展的結果,而是百年來外來力量截斷原有歷史軌蹟的結果。然而,在
另一層意義上,憲法自身雖然沒有本土性,中國人理解和對待憲法的方式卻有本土性。或者
更正確地說,具有秦政性。兩千年秦政的特徵是陰陽互用,內外有別。陰是實質,不可或缺
的吏治國家。陽是緣飾,經常更換的德教神話。今天,本土性恰好繼承了緣飾的歷史位置。
當代憲法學對此的態度,同樣酷似儒生對陽儒陰法的態度。波斯人信札的故事早已結束,秦
人信札的故事不過剛剛開始。
1、《波斯人信札》裡講了一個虛構的穴居族人的故事。穴居族人凶悍、殘暴,不奉行任何
公平和正義的原則。他們有一位外族人國王,想糾正他們兇殘的劣根性,對他們很嚴厲。他
們便發動叛亂,滅絕了王室。叛亂成功後,他們舉行選舉,選出了一批行政長官,可是這些
人剛被選出,他們就受不了,把他們全殺了。掙脫了這一新的桎梏後,他們只憑野蠻天性行
事,互相殘殺。有兩戶穴居人逃離他們的同胞,偏居一隅,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後來他們人
口增多,又開始考慮推選一位國王。被選中的老者說,“你們開始感到道德是個沉重的包袱
了。在目前情況下,你們沒有首領,不得不按道德行事,否則生存不下去,會重蹈你們祖先
的覆轍。但你們感到這種約束不堪忍受,寧願聽令於一位國君,遵守他的法律。你們認為,
國君的法律不如你們的道德嚴厲。你們知道,那樣你們就可以填滿欲壑,沉溺於頹靡的享樂
,只要不犯重大的罪過,什麼道德全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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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意義上 台灣人仍然在透過國民黨 透過孫文使用的方式 來看待整個世界..
覺得西方的法律很方便 就剪下一塊貼上 但是本質上還是假設法官要是聖人 是無上權威
覺得社會福利很重要 用的是父母官 官是父母的思維
覺得教育很重要 其實本質上還是進京趕考求取功名的思維
本質上仍然是富國強兵那一套 國民,憲法 所有的東西都只是工具罷了
只教邏輯其他哲學可以不教 只是順這這種剪貼方式再來一次而已
作者: aurior (auri)   2016-10-24 23:51:00
好悲觀啊,但榮格的集體潛意識大概像這樣根植語言與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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