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淺談公民審議(2)一些常見問題釋疑

作者: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4-08-31 10:13:11
※ 引述《crazybaby ( 小金(Kim))》之銘言:
我來做一點補充好了…
: 在上篇,我已經描述了公民審議操作與執行的基本方式,一些板友想問的問
: 題,其實也與過去一段時間內民眾與記者來電、來信詢問的問題非常類似。
: 在提出我的感想之前,我先針對一些常見的問題提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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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執行委員會的組成是否具有客觀公正性? 由誰來選擇? │
: ╰─────────────────────────────╯
: 執行委員會可以是公民審議會議的核心,所有一切的大小事務
: 均由執行委員會決定,所以執行委員會是否公正透明公開,就代表
: 了這一場公民審議是否可接受公評。
: 以農委會的「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議」為例,執委組成
: 為組成:動保領域7位、公共行政領域2位、法律領域1位、生態
:    領域1位、哲學領域1位、城鄉規劃領域1位,名單則公布在網路
: 上。 http://www.ccaw.org.tw/zh_TW/aboutConference/
: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樣的名單當然沒甚麼,但若是長期浸潤在動
: 保領域的專業人士則一眼看名單就可發現,動保領域7位執委的名
: 單實則已經涵蓋了各種不同團體的聲音。
: 簡單說,動保團體之間也因理念不同而有派系,而此名單已涵
: 蓋基本各大派系之代表人物。
: 而且除了動保領域,還邀請了其他各種不同領域的專家,以一
: 般公民審議會議之執行委員會的規模來說,13位是空前絕後。
: 至於甚麼遴選方式決定這個執委的名單,基本上就是主辦單位
: 來決定,但不必擔心不夠透明,因為這份名單必須公布在網路上,
: 關注該領域的人士一眼就能看出這份名單到底公不公正、有無特定
: 偏袒甚麼立場,以這次的流浪犬議題來說,這份執委名單已經毫無
: 可挑剔之處。
基本上執行委員至少須包括主辦單位代表、熟悉公民共識會議運作人士、嫻熟相關議題的
專家學者及對於議題的不同立場人士,
然後再由執行委員互推一名成員作為主席來主持會議的運作,
雖然執行委員會包含不同觀點的專家學者及相關領域人士,
但是執行委員不應以利益團體的代表者自許,
而應以客觀、公正及獨立的立場參與會議工作,
以確保公民共識會議過程的品質及公正而監督整個會議過程的進行,
並確保過程的獨立及會議的公信力。
: ╭─────────────────────────────╮
: │(2) 為什麼要挑無立場的公民? 挑選公民的方式?      │
: ╰─────────────────────────────╯
:      
:      有板友問到,為什麼要挑選無立場的公民,另有板友代答,而
:    他答得很好,「有願意瞭解該議題並開闊胸襟來參與討論的民眾都
: 在歡迎之列」,是的,這就是公民審議的最終理想。
: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先舉一個例子,這個例子是由呂家華(台
:    灣守護民主平台公共政策部副執行長)所分享的。(家華本身也非
:    常積極參與台灣民主運動與公民運動,有在關注318學運的板友
: 應該對這個名字並不陌生)
:      『某次的公民審議議題是討論放生,結果清海無上師動員弟子
: 非常多人來報名參加,最後在公民審議會議期間,20位公民有超
:    過半數吃素。』
:      這就是被所謂「有立場的人士」動員成功、導致公民審議結論
:    失衡的例子,大家覺得這樣做出來的結論具有「開闊討論性」嗎?
:    清海無上師的弟子們能開闊討論嗎?那一般民眾的意見呢?
: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公民審議必須要盡量找無既定立場的公民,
:    簡單來說理想的公民審議,公民必須是一張白紙,但是又具有理性
:    判斷且能吸收新知識。
:      
:      最後,概述挑選公民的方式,公民透過各種管道報名之後,由
:    執行委員會決定「三至五個挑選面向」,並經過討論、排序、決定
:    比例之後再來挑選公民,而所有的過程都須經執委會同意。
:      以農委會的「流浪犬管理政策公民審議會議」為例,總共制定
:    了四大面向,包含飼犬經驗有無、男女比例、居住地區及年齡比例
:    等,這些面向各自需要多少比例再由執行委員會討論後通過。
雖然公民共識會議的招募是依循自願的原則由民眾自行報名參與,
但審議民主的精神是讓所有受到結果影響的民眾都有相同而平等的機會表示意見,
公民共識會議既然屬於審議式民主的參與模式,
那麼在進行公民小組的招募時便必須對於招募的範圍來作界定。
: ╭─────────────────────────────╮
: │(3) 公民審議結束之後公民每人獲得五千元,是否公平?     │
: ╰─────────────────────────────╯
: 我記得曾經被某台記者質疑過這一點。
: 實際跟過整個會議歷程之後,我必須憑良心說,這個錢真的真
: 的剛剛好而已。
: 要參加這個會議,總共必須空出三個週末,是要完完全全地空
: 出來喔,且會議時間是早上九點開始,所以一些住在很遠縣市的公
: 民他們甚至前一晚就要到達會議現場。
: 五天的上課與討論可以說是接近疲勞轟炸(他們真的好辛苦,
: 但是這一次的公民都好認真,上課的時候抄筆記,也沒人低頭滑手
: 機),第二週的正式會議結束之後還必須回家寫報告。
: 每位公民每天發給一千元酬謝,這個標準是來自台灣公民審議
: 先驅台大社會系教授林國民老師的指導手冊,而在我觀察整個會議
: 過程之後,我必須說,公民們收這五千元真的真的當之無愧。
: 我印象中曾經還有一天晚上還加班討論到晚上十點。
其實不一定要有出席費,
正如樓主所說的就公民參與會議的過程他們收出席費當之無愧,
不過有些公民共識會議就不會發出席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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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專家與主持人是否具有客觀公正性? 由誰來選擇? │
: ╰─────────────────────────────╯
: 提出這個問題板友或是記者,我都會請他先複習一下公民審議
: 的基本流程。
: 「專家進場」是在正式會議的第一天上午,其名單則是上一週
: 由公民自己討論出來的,公民有時候會直接點名某某人,有時他們
: 則無法提供名字,但是能夠說出「寵物業者」、「地方政府代表」
: 等範圍,然後交由主辦單位想辦法邀請與會。
: 所以專家是不是有自己的立場?當然,所有專家都是已經在特
: 定的領域、進行特定的工作、具有非常明顯的特定代表性,而他們
: 之所以能夠進去會場,純粹是因為「公民要求與之對談」。
: 至於主持人的挑選,則一定要找無特定立場的專業公民運動人
: 士。這個主持人的專業就是主持公民審議,在台灣目前人數不多,
: 但確實存在。我們曾經屬意呂家華,但是因為她已經是執行委員,
: 不宜再擔任主持人,因此後來請了吳彥然和東吳大學的羅晉教授。
: (謎之音:兩個都好帥呀....)
: 主持人是非常辛苦的,主持人對於公民發言要兼顧尊重與控制
: ,其分寸的拿捏本身就是ㄧ種無上的專業,在此對於兩位主持人再
: 次獻上敬意。
之所以要邀請專家學者是為了讓公民小組獲得相關議題的基本知識,
而公民小組所獲得的基本知識不能只是單一的面向而必須要各種面向都要有基本知識,
至於主持人除了歸納公民小組的討論及維持討論的秩序之外還要負責記錄的工作,
因此主持人至少要有二人,
但有三人並由其中一人專門負責記錄的話就比較能減輕全體主持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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