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文] 我對蔡博藝事件的看法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4-08-15 21:59:23
※ 引述《iamalam2005 (山風)》之銘言:
: 借標題回一下。
: 其實我覺得妖西(或是其他所謂臺派)並不是真的反對蔡博藝參選,而是選擇把這個事件
: 放到整個中國對台統戰的大脈絡下來理解。
: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整個臺派的發言,就會清晰很多。
: 意思就是說,蔡的參選不是個別事件,而是當中國在台學生到達一定人數時,必然會出現
: 的一個「階段性指標」。
: 這樣理解之後,就可以拋棄一些陰謀論,重新把焦點放回選舉本身。
其實很多討論已經錯誤的,把戰場導向「人權 vs 台獨」,我覺得有必要澄清一下。
首先,大部分的臺派,並不反對蔡博藝參選。而是選擇把這個事件放到整個中國對台統戰
的大脈絡下來理解。
因此,要反對的是「中國的系統性對台統戰」,而不是反對蔡博藝參選。
佛國喬在自己的文章中也有提到(應該沒有人會否認他是臺派吧?):
我支持蔡博藝的參選資格,並不是因為我掛保證她未來回中國發展可排除中共情
報單位的糾纏,也不是因為她在台參與了多場社運好棒棒,而是來自於我對大學
精神的信仰:大學該是舉國最開放的場域,那裏甚至要保障一國之中最反動、最
反國家利益、最反國族的言論(除非我們有歷史記憶法),社會應包容大學是個特
殊環境,以此包容來展現社會的高度與成熟。如果我們有義務維持大學有如此的
開放性,那讓一名敵國人民去參選學生會長,根本就不算什麼。
http://ppt.cc/k329
這些論述者是「因為中國國籍而開始反對」,但不該把這些論述輕易的跟「反對中國國籍
」畫上等號。
換言之,細緻的論述應該是「普世價值要如何在臺灣落實?」,而不是「人權 vs 台獨」
這樣簡單的二分法。格瓦推自己也有提到:
我要作個澄清。我們是憂慮於「台灣社會對中國的警戒不斷放鬆」,憤怒於「某
些知識份子對『疑中』的歧視」,但並非主張剝奪蔡的參選資格。所以我寫了〈
他的權利,我的疑慮〉,佛國喬寫了〈評《歡迎蔡博藝參選學生會長》及其他〉
簡而言之,我們不同意范雲、張鐵志等人的觀點,但我們也不主張剝奪中國學生
的大學事務參選權(不過仍憂慮校園的特例會促使社會對中國的警戒越來越低)
。雖有點複雜,但我仍期待讀者莫將我們進行「非此即彼」的歸類。
希望板上的討論可以避開這樣的邏輯誤區,不要繼續再亂貼標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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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補充一點。
雖然我支持蔡的參選,但「參選學生會會長」並不是普世人權,而是屬於學權,在性質上
比較接近國民權。
基本上各種基本權利的同心圓大概可以畫成這樣:
人權 > 國民權 > 公民權
人權包括簡單的,人可以生存下去的權利:
充分且乾淨的水跟糧食、健康與接受妥善醫療(但不等於便宜醫療)的權利、平
等權、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思想、言論與宗教自由)、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不受酷刑(有論者認為包括不受死刑)的權利......細項可以去找兩公約來看。
國民權則是身為國家的國民才可以享有的權利:
國民年金、全民健保(外國人有另外開辦的健保)、置產...等
而在國民權當中,又有各種「額外限制」,比如說老農津貼限制身分與年齡、身心障礙者
的補貼限制身分、老人年金限制年齡......公民權則限制年齡、心智狀況與法律判決。
因此,公民權只有
1.你是該國國民
2.你年滿20歲(如果是被選舉又要符合個別的條件限制)
3.你未被宣告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
4.你未被褫奪公權
才可以享有。
那蔡的參選,如我剛剛所說,屬於學權。在性質上比較接近國民權,而非公民權。
就是說,這個權力的享有取決於你的身分(是不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只要有大學部學生
證,就可以參選。(就好像只要你有國民黨黨證就可以選黨主席)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08-15 22:13:00
推 我很好奇淡江學生會長不知可否罷免?罷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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