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的提案,讓交通更亂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3:53:23
討論區當中有新聞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929796&p=1
簡單一句話,以前檢舉比較容易,因為時間比較長(註),
現在將天數大幅度縮短到7天,會更難檢舉,然後,違停的情況會更嚴重
(檢舉違停沒錢可賺,不會每天把行車紀錄器拔下來看,一個不小心就超過7天)
以下這網頁有提到 陳超明、林明溱、羅淑蕾等18人,提議改成3天(更誇張!)
http://vote.ly.g0v.tw/legislator/biller/836/
然後,交通部官員同意改成7天
註: 原本是90天,或許太長,改成30天應該比較合理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7-28 13:55:00
我不認為延長檢舉時間跟檢舉難度有相關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0:00
1樓,你假如一天檢舉50件以上,你就知道有關了一天50件,大概要花3小時去整理,上班族沒那麼多時間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7-28 14:03:00
一天五十件的值會不會估算太多?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28 14:03:00
M1的討論串有提到,警方的處理流程都不只7天了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4:00
我住台北,中午開車1小時就可拍到50件以上.....
作者: Miule (Miule)   2014-07-28 14:04:00
這樣修的結果不是加大警察壓力就是使民眾檢舉無法成立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5:00
很多網友是一天檢舉100件以上,而且,沒錢可領以我為例,我有家庭,一天只能花1小時做這件事我一個中午拍50件,要花我三天的時間才能整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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