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統黑心油18.5億罰款 不用繳了!

作者: gaiaesque (請不要叫偶解釋偶der暱稱)   2014-07-10 18:56:37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710/430895
2014年07月10日12:01
今有媒體報導,大統黑心油案,彰化縣衛生局開立18.5億罰鍰,日前遭衛生福利部訴願委
員會撤銷。衛福部今證實此消息,指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已判大統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6
年、罰金5千萬元,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因而撤銷行政罰鍰。
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今表示,大統在去年底便透過彰化縣政府向該會提出訴
願、要求撤銷罰鍰,並持續補件至今年1月,待補件完成,該會於今年4、5、6月分別召開
專家會議進行討論,並於6月的會議中決議,基於《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同時觸
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而彰化地院既已有刑事判
決在先,對此同一行為,不應再依行政法令開罰,所以撤銷18.5億元罰鍰。
高宗賢說,訴願委員會有上述決議後,於7月8日正式行文、告知彰化縣府;他強調,訴願
委員會中的委員沒有衛福部內部人士、皆為來自法界的專家,一切依法行事。他也說,若
大統針對刑事判決提起上訴成功翻案,彰化縣衛生局便可再依《行政罰法》、重提處分,
仍可向大統要求罰鍰。(邱俊吉/台北報導)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7-10 19:03:00
所以只要判二種一輕一重,然後一罪不二罰就選判輕的?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7-10 19:12:00
刑法優先
作者: sinon0123 (cc)   2014-07-10 19:15:00
噁心的魏福布 馬政府真的是狗屎
作者: shrincault   2014-07-10 19:17:00
刑法還有徒刑已經拘束人身自由算比較重應該是說刑法一定比較重所以優先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4-07-10 19:24:00
跪求詳解
作者: urbanwolf (都市老狼)   2014-07-10 19:27:00
但是別忘了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不見得刑法就一定優先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7-10 19:28:00
謝謝補充
作者: Baghdad (真的好想念)   2014-07-10 19:34:00
食品安全問題 才是真正的大是大非 動搖國本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14-07-10 19:37:00
政府再縱容下去台灣就要變成黑心廠商的天堂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07-10 19:52:00
刑法處罰自然人,罰款罰法人,哪有一罪二罰的問題政府放水才是真的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7-11 01:50:00
悲哀
作者: atlassys8 (踢牙老嫗)   2014-07-11 12:32:00
所以說我闖紅燈撞死人,繳了罰單之後,就不用管過失致死的責任了。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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