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開羅宣言是謊言?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7 23:08:43
※ 引述《TheRock (就是這樣)》之銘言:
: 要回答這個問題,其實不需要去鑽「開羅宣言」究竟有沒有效這個牛角尖。
: 因為就算開羅宣言真的有效,
: 只需要拿一個法律原則出來就可以打死。
: 這個原則是「新約定的適用優先於舊約定」。
: 沒錯,
: 開羅宣言裡提到臺澎在日本投降後應移轉給中華民國,
: 波茲坦宣言提到開羅宣言裡提到的東西都要落實,
: 日本的投降書 (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裡提到接受波茲坦宣言,
: 而且舊金山和約裡的內容基本上也都是照著波茲坦宣言的內容寫的。
: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基本上開羅宣言的內容是依照下列方式落實:
:   開羅宣言 ─→ 波茲坦宣言 ─→ 日本投降書
:            │ │
:           └───────┴──→ 舊金山和約 ─→ 台北和約
: 所以,在舊金山和約裡,
: 波茲坦宣言(內含開羅宣言)的內容基本上是以照本宣科的方式被寫在裡面。
: 但在舊金山和約裡,
: 特地對臺澎的主權歸屬做了有別於開羅宣言的處理:
: 也就是並未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寫在和約裡,
: 而是僅僅要求日本放棄對臺澎的一切權利。
: 這就使得舊金山和約裡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規定成為一項
: 「與開羅宣言原本的內容」相異的新規定。
: 於是,在臺澎主權歸屬部分,
: 依據「新約定的適用優先於舊約定」的法律適用基本原則,
: 相較於開羅宣言中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的約定,
: 舊金山和約中使臺澎主權未定的規定必須優先適用。
: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看成:
: 開羅宣言中「將臺澎移轉給中華民國」的約定
: 被舊金山和約中「使臺澎主權未定」的約定取代掉。
: 所以,即使開羅宣言有效也沒關係,
: 反正裡面移轉臺澎主權的約定已經被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取代。
: 在這裡有一點很重要的是,假設開羅宣言是有效的約定,
: 則因為開羅宣言當初是由中英美三國提出,
: 所以若要以舊金山和約來修改開羅宣言中的「臺澎主權歸屬約定」,
: 中英美三國自然都要同意,開羅宣言才能算是真正被改變。
: 那中英美有沒有同意這項修改呢?
: 有的。
: 首先,英美都簽署了舊金山和約:
:   所以英美都同意開羅宣言中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應該以和約內容取代。
: 其次,中華民國簽署了臺北和約:
:   由於臺北和約承認舊金山和約中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規定,
:   表示中華民國也同意開羅宣言中「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要依舊金山和約處理。
: 則,
: 既然中英美三國都同意以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取代開羅宣言中關於臺澎主權的約定,
: 臺澎主權自然應依舊金山和約的規定來認定,也就是處於「未定」的狀態。
: 所以,開羅宣言有效或無效其實都不是重點,
: 因為裡面關於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早就被舊金山和約的相關規定取代掉。
: 結論:
: 即使開羅宣言真的具有國際法上效力,
: 由於開羅宣言中「移轉臺澎主權給中華民國」的部分
: 已經被舊金山和約中「使臺澎主權未定」的相關規定取代,
: 所以不管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再怎麼引用開羅宣言,
: 都不會影響「臺澎主權未定」的結果。
: ※ 引述《hongbar (氫氣球)》之銘言:
: :   我覺得應該要看一下另外一方的說法,所以跑去查了一下維基百科
: : ,因為這不是我專業所以如果有誤請指出:
: : 1. 開羅宣言的議定過程滿足《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 : 2. 開羅宣言收錄於美國國務院出版的《美國條約彙編》、《美國對外關
: : 係文件》中,表示美國國務院承認開羅宣言屬於外交條約
: : 3. 日本投降時的日本降書承諾要實行《波茨坦宣言》,而《波茨坦宣言》
: : 承諾要實行《開羅宣言》,同盟國包括中美英蘇等九個國家和日本都在日
: : 本降書上簽字,因此《開羅宣言》已經被中美英蘇日等國家承認,具有國
: : 際法效力
: : 4. 邱吉爾在國會質詢時是明白拒絕將Formosa交給「共產中國」,並非否
: : 認《開羅宣言》
: : 結論:開羅宣言雖然沒有人簽名,但是仍具國際法效力
: : 其他:
: : 1. 當時英國代表其實有建議將宣言中的「歸還中華民國」改為「當然必須
: : 由日本放棄」,不過因為中華民國代表抗議就沒改了
: : 2. 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教授許慶雄:「台灣要獨立,為什麼要靠某一個條
: : 約放棄了台灣、或者忘記把台灣交給某個國家,所以才能獨立?如果哪一天
: : 條約當事國忽然想起,再重新議約把台灣交還給中國,那我們是不是就不能
: : 獨立了?」
: : 以下開放大家打臉~~
小弟不是來戰的,但是有幾個問題覺得需要進一步釐清:
1 日華和約第四條是否有廢除馬關條約?該條是否包括臺灣主權之處理?條約各款是否有優先級之說?
2 中日聯合聲明是否證明日本廢除了日華和約?但是其第三條「日本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而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為「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開羅宣言又有「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滿洲臺澎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和臺灣主權有關否?可以認為此時日本並無臺灣主權所以無所謂處置,那是否又回到問題1去了?
3 若日本廢除日華條約,按照第一條,是否中國民國與日本還處於戰爭狀態?
4 臺澎主權之模糊和懸置,是否是美英出於遏制共產主義之結果?在美英自己都遏制不了甚至英女王都為錢接客的當今,臺灣聲明獨立主權能否受到國際承認?能否承受住中共的怒火?還是只能一直這樣「保持現狀」並「等待機緣」?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7 23:10:00
臺灣要建國不能光靠美日 但也不能忽略美日的影響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   2014-06-17 23:19:00
在第二點 日本早無台灣主權 這是有問題的內容第一點 沒有廢除條約 就代表割讓土地要歸還的意思第三點 很難說 因為那時開始 中國民國退回是政府而非國家的地位 一個國家跟非國家 可能談不上戰爭
作者: voglish (我要出頭天)   2014-06-17 23:30:00
第四點暗示有點明顯喔,如果我們不爭取,那要怎樣保持現狀
作者: amazer (旺財)   2014-06-17 23:30:00
又胡扯淡了,日本是可以選擇roc或者PRC政府作為中國政府談判,日本選擇承認roc政府。roc是以中國政府身份談的中國與日本兩國的條約。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   2014-06-17 23:33:00
你講的這又跟文中的內容 根本不衝突
作者: laoyang (老楊)   2014-06-17 23:39:00
但是日華和約簽訂於金山和約生效之前啊,到底哪個早?
作者: amazer (旺財)   2014-06-17 23:40:00
條約哪有國家與政府簽的說法?
作者: 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   2014-06-17 23:41:00
日華和約 生效時 是舊金山生效好幾個月後了
作者: Gnome   2014-06-18 00:15:00
我記得TheRock在前幾篇有表明條約要看生效期。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18 00:16:00
對日本和平條約生效1952.4.28 也是日華和約的簽署日
作者: Gnome   2014-06-18 00:17:00
應該是在這篇裡面 http://goo.gl/Ig9WRp另針對該和約,日起草官員接受質詢文http://goo.gl/AeBE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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