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對方帶有 作者 mark 的標示
對方於登山社團po山難檢討文
但我看對方回覆他人仍口氣強硬,且在今年去年都叫了山難救援
便在底下留言
https://files.catbox.moe/7tyf1q.png
我是最底下那個留言,xx沒招了,叫了兩次救援
對方便開始瘋狂把我與我一個不認識的人做連結
到處說我溜鳥(???
還在我老婆的版面瘋狂留言,說我溜鳥,然後po其他人溜鳥的照片
重點我根本不認識溜鳥的人
然後我新增回覆https://files.catbox.moe/rwnm6l.png
想請問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對方甚至到我老婆的版面騷擾我老婆
也到我老婆以前工作的地方做一些不適當的留言
https://files.catbox.moe/8vgasr.png
我老婆提告他後,他也跑來提告我公然侮辱
問題:想請問我這樣構成公然侮辱嗎
對方確實在2024、2025都叫了山難救援
並且都是很瞎的原因,還po別人裸照說我溜鳥?
https://files.catbox.moe/5u4izc.png
謝謝各位大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