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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 world gym 不依廣告履約
作者:
cyanophilous
(讓生活比故事精彩)
2025-06-05 11:15:17
事實經過:
本人於114年3月開始於婦女館健身(步行5分),但因育有一子6歲,假日不便健身,
3/24看到world gym兒童區廣告(有youtube紀錄),
小孩多(8~10人)又有跆拳道等課程
3/26 夫妻二人和小孩3人加入world gym國強店
約兩週後,兒子因兒童區人太少(0~4人)不願前往,但考量解約手續費過高,
其後只有大人前往
4/29看到業務員line告知5/9春酒提前4小時結束營業,覺權益受損
5/5早上健身後向櫃台提出解約,並於同日於line告知業務員
5/7提出因春酒提早結束為違約要求解約,業務員仍要求支付1人6000手續費,
要我後續自行申訴,最後聊到主因為兒童區人太少,小孩不愛,車程過遠,
水區,團課都沒在使用,因此解約
5/8,5/9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線上申訴
1解約金不合理(是我看到舊版規定)
2春酒提前結束營業為廣告不實要求無條件解約退費
3兒童區廣告不實,人太少,要求無條件解約或如廣告增設跆拳道課程
5/29業者拒絕我方訴求
6/2 二次申訴
改依可歸責業者事由
要求解約並由業者支付違約金給我方
問題:
想請問
一、0507當日因擔心不解約持續扣款,
要求中止契約,後續若申訴失敗再行扣款,
業務告知要我先支付6000手續費再自行申訴。
業者能主張我已解約不處理爭議嗎?
二、
1、我、太太與未成年小孩在WORLD GYM的解約爭議
若僅由我提出申訴,但內容有提及太太及小孩的一併解約訴求
是有效力的嗎?
2、還是必須太太也自行提出申訴,再填我是代理人?
3、未成年小孩部分也需要提出再填我是代理人嗎?
三、WORLD GYM 0509春酒當日20:00~24:00未營業,且當日整日水區不開放
若所依據條例(註1)寫需於知悉後30日內提出
1、此提出必須是存證信函嗎?還是消保官線上申訴亦可當作有提出訴求?
2、消保官處線上申訴若有效力,時間是依
a、消保官線上申訴提出時間計算
b、依消保官轉交給業者的時間計算
3、知悉是指
a業者發出公告時間?
b我方看到公告時間?
c提前結束營業事實當天?
d已過當日,後續才被告知者,可否從被告知當日計算?
e進入訴訟後,若業者敗訴,是否應如先前毛巾事件給予所有消費者30日解約時間?
四、我方提出業者官方於YOUTUBE 廣告中有兒童跆拳道課程,
但此一個半月期間沒有看到此課程
依廣告視同契約內容
1、可以訴求業者廣告不實為可歸責業者事由解約嗎?
2、或是依廣告視同契約內容,訴求業者未履約為可歸責業者事由解約?
3 、小孩去了幾次後,進場及出場時看到的其它人數只有0~4人,
可以訴求人數與廣告展示(8人~10人)相差過多為廣告不實嗎?(註2)
五、我訴求是可歸責於業者原因要求解約並由業者退還手續費並支付我方違約金,
1、但若不成立,可否於調解或是訴訟時更改為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
退還手續費但不需賠償
2、還是應該於訴求中另立一條依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
退還手續費但不需支付我方違約金
六、業者中間有聯絡我一次,他主張我提出的解約事項是不成立的
1、是因為我沒有引用正確條例嗎?
2、又或業者若主張僅當時未履約,承諾後續會改善,不讓我方依此解約是合理的嗎?
註1 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九、不可歸責消費者事由之終止與效果 消費者因下列事由之一,
而自接獲業者通知或知悉事由時起三十日內 終止契約者,
業者應依第十點第二項規定退費,不得收取手續費、違約金 或任何名目費用:
(一)業者營業場所搬遷或業者營業場所總面積縮減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但經消費者同意,不在此限。
(二)因業者提供之運動器材設備或指導員等少於契約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
業者營業場所因例行維修需要而造成營業期間暫停者,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
但每月二日以內例行維修者,不在此限
註2
十四 表示或表徵之具體數字與實際不符,其差距逾越一般或相關大眾 所能接受程度者。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完整申訴內容如有需要,可補充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5-06-05 14:20:00
如果是因維修,營業時間暫停4小時,就是定型化契約說的二日以內,不能主張終止契約或延長會員期間。但春酒不是維修,或許這條款不能適用,但因為四個小時就終止契約,可能對業者顯失公平,大概也是只能主張延長會員期間甚至是沒有其他的補償你看到的廣告人上兒童區人數,在簽約前應該有辦法在現場看過,事後要用這點主張廣告不實可能有點難我看了那個youtube 廣告,看起來兒童跆拳道不像正式的課程,比較像是團康活動而已。當然你還是可以爭執看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5-06-06 10:56:00
你不可能更改解約原因
作者:
ca5hf1ow
(cashflow)
2025-06-07 09:22:00
如果你只是不想去了,又不想付可能產生的違約金,那就把合約拿出來自行計算違約金。都看過定型化契約的那就看第10、19條。不然,你要找到可歸責業者事由,難。六千元是上限,但加加減減請參考以下網址Q7。
https://reurl.cc/o8E885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5-06-07 10:56:00
你沒有先繳6000, wg會當你還沒解除繼續扣款後續就算你爭贏了, 要再想辦法去討要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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