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這是刑事調解庭?民事調解庭?

作者: jyokairin (水龍吟)   2023-12-10 16:48:53
事實經過:
今年8月家母跟早有嫌隙的鄰居發生了停車糾紛,
對方長期霸占某個空地停車(該路邊空地明明大家都可以停)。
某日他車開走後換家母將家中機車暫停該處,
結果鄰居車回來,他們家的人就合力將我們家的機車挪到路中央,
硬要將車停到那塊空地上。
家母見狀隨即上前理論,結果跟鄰居和他母親發生口角並被動手推擠,
鄰居明知家母在他車前方,還故意行駛衝撞家母,
導致家母雙膝有擦挫傷及背部挫傷,
家母要用手機報警時,還被鄰居母親揮手把手機拍落在地,
使手機保護殼和玻璃貼裂開毀損。
報警後也趕緊去驗傷,並於隔日陪同家母去警局報案,
後來赴地檢署參加偵查庭時,
對方兩人仗著沒監視器畫面,只認有發生糾紛,
對開車撞人和手機毀損之事矢口否認,
甚至還反咬說我們將機車停於該空地是在佔位。
所幸檢察官還是依照雙方證詞和我方提供的驗傷單、現場照片等證據,
採信我方九成以上的證詞,開出了「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分別起訴鄰居母子傷害罪、強制罪和毀損罪的罪刑。
因網路上說簡易判決應該很快就會有判決書出來了,
所以在一週內詢問過法律系畢業的同事和市政府的免費律師諮詢後,
很快地幫家母寄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本來以為接下來就是等待判決書出來,
結果法院很快就寄來了一封「刑事庭(or 民事庭)的調解傳票?」
https://i.imgur.com/IkWqYuZ.jpg
問題:
想請問這是刑事庭還是民事庭的調解傳票?
因為家母說對方在偵查庭根本不認罪,
稍微查了網路上的經驗分享,這樣去參加調解庭的話,
極度有可能變成各說各話吵成一團的狀況,
更遑論什麼賠償金額之類的條件了,
所以家母沒有意願去參加這個調解庭。
想請教若不想參加調解的話,
單子上雖說可打電話或具狀告知取消,
電話是要打給書記官還是別單位?或是具狀告知會比較好?
若告知不願調解的話,是否案子就會繼續走簡易判決的程序呢?
還是法官會再開庭之類的?
因家中第一次走訴訟程序,問題比較多,
懇請各位前輩能回答解惑,謝謝。m(_ _)m
作者: Tutan (大海中的小船)   2023-12-10 17:04:00
問你的律師不就好了?
作者: sonrisalsh (桑麗莎)   2023-12-10 17:12:00
案件—刑事,因為有申請附民+輕案,所以法官順便幫你做民事的調解不想去調解,就直接打給書記官跟他講就好如果時間比較近建議打給書記官用電話紀錄或是先傳真書狀之後遞狀Btw 如果已經有律師建議直接問你的律師,因為你的律師才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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