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覆議會結論?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22-11-30 12:44:38
之前發生車禍 (警察局初判是由我方後面追撞到前車 全責)
對方在追訴期限前提告過失傷害 因為我方傷的也很嚴重
所以我也在當天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到地檢署偵查時 因雙方各説各話
檢察官裁定送鑑定!
到鑑定會時 也是各説各話
因為我方堅持「雙方雖在同車道但不同動線,是對方突然撇進我的動線 我因反應不及所
以才撞到他」
後來鑑定報告出來 「依評判後A車(我)由後方追撞B車(對方)的可能性較大」
我方提出覆議 經檢察官認為有再覆議的必要
所以就再轉送覆議
今日覆議結果出來...
「本案雙方當事人對於肇事經過情形各執一詞,肇事當時兩車行駛動態及相對位置關係不
明,依卷附跡證資料難以釐清肇事事實,爰本局覆議會未便據以鑑定覆議」
請問ㄧ下...
1.覆議會的意思是他們也鑑定不出來嗎?
2.這樣的結果對我的官司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謝謝大家的回答!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2-11-30 15:05:00
意思就是你沒有翻盤 你在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送覆議鑑定的結果大多都是以原先的鑑定結果為主
作者: toyamaka   2022-11-30 15:31:00
就賠錢吧
作者: amao969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   2022-11-30 16:06:00
回1F 因為都沒有相關證據 剛好改路段也沒有監視器!而且覆議會也沒有通知我方去補陳述...唯一的就是B車的前腳踏板有站ㄧ個小孩,這一點警察有在初判表上註明「機車服載人員未依規定」,也因某種因素B車會突然向右偏向我的動線...回3F 不是我們不賠錢,是對方開出的價碼太高了!先説傷勢,對方肢體擦挫傷,右手肘挫傷,當天傷口處置好之後就回家了,未住院!醫療收據前前後後總共4000餘元我方右上肢部多處骨折,開刀治療,住院10天!出院醫療費用約10多萬!車禍當天我方就去醫院急診探視並親自道歉,後面也每隔一星期左右會打電話關心...並辦理出險由保險公司協助。第一次調解...對方開價200萬,因為她説她從事網拍,每月每月薪資60萬元,沒有任何薪資證明文件,只有銀行的帳戶明細影印本!第二次調解降為120萬,理由同第一次!第三次調解,保險公司願意理賠25萬(所有收據僅有約4萬元,其中還很多看就知道不是真的),對方覺得太少,後來我方再加上過失傷害罪可能會被判兩個月刑期的易科罰金60000再加上去共31萬,對方還是不肯,還説60萬她才肯和解!後來只好跟對方説,不然讓法官判好了,判多少保險公司賠多少,我們也是要繳那個6萬!才會有目前的情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11-30 19:30:00
聽到每月薪資六十萬還談啥對方不講人話給法院處理啊,還扯皮什麼…狠一點就反手檢舉他逃漏稅
作者: liaojc1688 (日出太平洋)   2022-11-30 21:14:00
請他提出報稅證明月入60萬,向國稅局檢舉,別和解了,寧願繳罰金也不被敲詐
作者: kayak5566 (56不能亡)   2022-11-30 22:51:00
月薪60我應該會每年檢舉
作者: roy11111 (roy)   2022-12-01 00:48:00
就給法院判了吧,說明你有意願和解,但對方條件是怎樣,同車道你是後車,你說他突然撇進你動線,那也是你沒注意車前狀況,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2-12-01 09:12:00
開這個價錢根本不用和解,直接打官司就對了
作者: badiverson (嘲笑的夢想才有實現價值)   2022-12-02 01:03:00
這金額直接法院判了,講那麼多幹嘛?
作者: shachitw (殺氣)   2022-12-04 09:55:00
同車道就是你要注意前車,哪怕對方從車道的最左到最右,路權都是他的,這筆帳大概賴不掉,至於對方獅子大開口就請他等去民事法庭跟法官一一解釋吧,除了有實質收據的醫療費以外,你其他都跟法官說有爭議,車損也請提出應該要折舊我猜他最後拿到的不超過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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