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沒有載明解約條件如何解約

作者: ayanat (易邇)   2022-11-15 15:59:34
事實經過:
我目前為某醫事行業有正職但去他處兼職。
兼職處合約上簽訂工作x年,每週工作診次x診但尚未談薪水故未載明薪水,僅有寫業績計算
方法(人數*抽成比例),但合約簽訂到目前數月僅安排零星時段給我,沒有照合約走,並且
每週都要過去無薪練習一次,對方也沒有保勞保,但有要求我報備支援,覺得工作不如預期
而且造成心理壓力想要解約。
問題:
是否可以要求和平解約?(合約上沒有載明解約條件或違約金,也沒有說明不能單方面解約

另當初對方沒有把合約另一份給我是否對我反而不利?
另外對方沒有幫我保勞保,這樣是否也可以作為籌碼呢?
作者: furuuchitw (still standing)   2022-11-15 19:20:00
沒有保勞保就可以直接走人了唷,勞基法第14條第一項第六點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2-11-16 06:03:00
勞保,不若職保。除學校、漁業、職業訓練中外,有五人以上要件。 既然支援需事先申請,但卻未在個別支援時段提供工作,應可視為不供給充分工作。醫療機構應該很好講,講不通再強硬就好。什麼是,無薪練習?不急的話,不定期勞雇,提早講都可以離職。不急,和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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