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主管要求刪除外寄到個人信箱之出勤紀錄

作者: LoveEating (統一獅GOGOGO)   2021-08-10 15:30:33
事實經過:
小弟待的公司有所謂的文件機密分。1~4級,4級最高。
而個人出缺勤時間是被列為第3級文件。
日前小弟將個人出缺勤,和個人班表的部分外寄到個人信箱。
外寄過程中標題寫班表,且按照公司系統由小主管和大主管簽核後寄出。
幾天後大主管認為不妥,要求小主管和我到停車場取出個人手機由小主管親手刪除郵件。
小主管後續寄了mail告知大主管已經確實協同我本人到停車場刪除文件,
並事後寄了我一支警告,內容為違規外寄第4級文件。
問題:
1. 要求我交出個人手機,並刪除信件內容。是否違反強制法?
證據只有小主管後續回覆的mail和警告單(公司停車場應該有錄影,但不確定能否提供)
2. 內部的警告懲處(外寄第4級文件),和事實不符。且該3級文件也是經過大小主管簽核。
這樣是否有法律可以申訴的地方?
3. 後續如果被績效考核刁難,有無可以自救的地方?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
工作遇到這樣的事真的覺得勞工很多時候都處於弱勢。
思緒有點混亂,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萬分感謝:)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8-10 17:31:00
「要求」要說是強制罪很難內部懲處請循公司內部程序處理,被扣薪或被火才有法律介入空間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10 17:52:00
你直接要求hr提供紙本資料https://i.imgur.com/o8ThqCc.jpg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10 18:49:00
3.刁難你還能夠被你證實的話,這主管是有多智障才能辦到1.對方要求你可以拒絕
作者: LoveEating (統一獅GOGOGO)   2021-08-10 21:45:00
感謝生活法律版,也謝謝上面板友的熱心回覆,感恩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8-10 23:38:00
那你就想辦法蒐證是因為這個原因...到時候再去勞工局投訴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8-11 01:31:00
公司規定就要依照公司規定去做,這跟強制罪沒有關係的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1-08-11 17:57:00
我意思是說出勤紀錄你跟HR要副本資料,不要自己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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